也因此,政府各部門歷年來依舊是隨意的進行土地徵收,例如,被譽為護國神山的台積電就如同是土地徵收的尚方寶劍,銳不可當,竹科管理局屢屢以台積電擴建為名,徵收私有土地。繼新竹寶山之後,現在又要染指桃園龍潭,預計要徵收138.95 公頃私有土地,迫遷約3,795人。在7月28日「用地取得公聽會」上,竹科管理局除了完全沒有提出興辦事業計畫的內容外,僅是抽象的宣稱,「回應廠商建廠需要、超前佈局先進研發與量產基地、鞏固半導體世界競爭力」,並「推估創造6,000就業人數、年平均產值6,000~6,500億元」,就要以此來進行土地徵收,這完全是藐視《憲法》第15條財產權應予保障的規定,也簡直可以說是把《憲法》放在地上踩。
此外,竹科管理局並不斷企圖以《土地徵收條例》第11條第1項「協議價購不成則依法申請徵收」來誤導及逼迫民眾,讓民眾以為土地徵收已成事實,民眾只能爭取金錢補償價金及安置。由於需用土地人及土地被徵收人雙方的權力極度懸殊,致使我國「協議價購」根本就不是協議,而是變成了「脅迫價購」,而這與日治時期總督府的「強買」又有何差異呢?
要問,不符合土地徵收正當程序的土地徵收還是土地徵收嗎?不是的,那已不是土地徵收,而是類似於百年前殖民時代的土地掠奪了。遺憾地,百年前是外國對於台灣的殖民而造成嚴重的土地掠奪問題,現在國名雖然是中華民國(台灣),卻依舊是如出一轍,幾乎是進行一樣的掠奪,只是產業名稱由「國策糖業」改為「護國神山」罷了。這不禁讓人懷疑,台灣真的有走出殖民時代嗎?我們是否由外部殖民走入內部殖民呢?現在的執政者雖然宣稱愛台灣及認同本土,但本質上卻依舊是在進行不公平及不正義的內部殖民發展途徑。
*作者為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