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能是臺灣政局領導人,下面就是我土地與房屋稅改革政策,非常簡易明瞭。
因為這絕不是任何政黨、幫派、分贓團夥們敢提出的「土地房屋改革政策」,因為這絕對會完全閹割掉「所有非法惡意哄抬的分贓利益」(包含政黨、官員、建商、金融等)。
最重要是可以完全改正過往幾十年臺灣政客們故意制定、立法圖利建商,造成官商勾結的房屋、土地政策。臺灣民眾都應已見識與體會到大部分的民意代議士如﹕立法委員、議會議員、縣市長與議長等,尤其所謂的縣市議長任職的唯一重責大任,就是喬土地重劃與徵地。表面上的理由是為地方繁榮與擴展,實際上、也是唯一目標就只是創造官商勾結下私人龐大利益的分配。
住房政策3支箭﹕
一、) 國民住宅政策
為真正實現『住者有其屋』的惠民政策,政府必須重新訂定實行此一優良的國民住宅政策,以實現政府真正要照顧臺灣人民的治國理念。
1.設立國民住宅(含括﹕社宅、國宅、軍宅統稱)發展署: 計畫每3年須完成10萬戶國宅的建設除了居室房間數量不一外,全部外型統一格局、統一建材等等。
2.適用對象
a.) 均具備臺灣國民國籍與戶籍身分及軍籍者。
b.) 未擁有任何房屋者。
c.) 單親家庭、弱勢、低收入者優先。
3.實行辦法
a.)所有購屋及承租者須先如實登記,並經登記資格審核通過後,於確認入住時程時,必先繳交押金與首月租金以換取房鑰。
購屋者之購屋款限採用如下方式付款﹕
─ 一次性付款。
─ 低利貸款、分期繳納。
─ 各種手續完成後取得房鑰。
b.)針對單親家庭、弱勢及低收入戶者,可先採用租賃方式。即購入後2~3年,每月先以租金繳納。若於此期間皆能準時繳納,並有意願購買時,即將此首2~3年全額租金轉換為購買房屋之頭期款項。
購屋款項政府得協助辦理無息貸款。
c.)房屋購入後因故需再售出時,限制需由政府出面照原價購回,不得私自轉售,惟:房屋需回復原狀。
原已繳納的購屋款,於扣除住居時間以租賃方式計價金額扣除後,餘額無息退還。
4.國宅必備設施
a.) 社宅/國宅/軍宅房型
─ 1室: 33㎡ / 10坪
─ 2室: 65㎡ / 20坪
─ 3室: 90 ㎡ / 30 坪
─ 4室: 120 ㎡ / 40坪
b.) 相關配套設施
─ 衛生所或護理站
─ 老人日照中心
─ 購物中心(廉價超市、商家、雜貨店)
─ 托兒所
─ 學生讀書中心(安親班)
c.) 租金(若以空總土地樣本為例)
─ 六都: 原則上是420元/坪。
─其他縣市: 原則上是360元/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