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民進黨前立法委員李俊毅在政論節目上談到,當前三位檯面上的總統候選人賴清德、柯文哲、侯友宜為爭取年輕族群選票,不約而同提出學費補貼、蓋社宅與租屋補貼等政策,李俊毅委員進一步指出,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像台灣一樣,在總統大選政見方面特別突出青年政策,各黨為討好青年選民刻意推出的青年政策可能是有問題的,因為給年輕人的政策不是金錢補貼或讓他們買得起房子,而是要給年輕人「機會」和有「作夢」的能力,當他們有能力賺錢,自然有能力租屋或買得起房子。
筆者相當認同李俊毅委員的說法,想想台灣經濟最好的80至90年代,台灣青年畢業後可以有很多的就業機會和做夢的機會,例如:1996年大學剛畢業出社會工作,平均起薪約3萬多元,碩士約4萬多元;如今大學生畢業起薪平均落在2萬8千至3萬之間,80至90年代台灣可以送很多年輕人出國留學,尤其是圓「美國夢」,對比今日呢?沒有太多年輕人敢做留學夢,只敢花錢出國窮遊?此反映年輕人給錢補貼只會助長年輕人更依賴政府補貼政策,而缺乏個人訂定前瞻發展目標,這就是為何某些社會主義國家課稅不高,但社會福利開支過大,最終導致國家財政窘困,加上民眾不出門找工作,以致靠失業救濟補助,形成惡性迴圈。
政府長期放任企業低薪雇用青年人,以及不處理稅制不公問題,讓有錢的更有錢,窮者更窮,要談青年居住正義前,更應先談租稅正義。原則上應該讓年輕人有賺錢的機會,然後付得起租金或購屋的頭期款。當今小英政府「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對年輕人只能在卸任前大撒幣,這簡直是拿納稅人的錢去補貼年輕人,甚至許多青年政策竟然不排富,對多數青年人及辛勤的納稅人情何以堪?
吾以為,青年政策本就是所有公共政策內的一環,各黨特別將青年這一塊獨立出來當成政見,目的只有一個,搶300萬青年選票而已!正常而言,我們在公共政策規劃時的考量,應將各類族群之利害關係人全部放在一整套的公共政策內通盤考量,例如居住正義,應該含括青年、弱勢族群、老人與吸引外籍人士到台灣發展等。若特別只針對青年的居住正義,恐將排擠其他也需要居住正義的族群,反而發現獨立出來的公共政策,容易呈現「政策破碎化」現象,就像台灣斷層一般,變成一塊又一塊的個別政見,在訴求對象上,反而易出現,「有人特別受惠,有人卻沒沾上好處」之不周延的規劃。
筆者建議,青年政策應通盤納入各項不同公共政策之中,只要特別凸顯是幫助青年的部分即可,例如:
一、就學:針對教育資源挹注方面,拉近公私立學校資源差異,增加私校軟硬體設備,以及聘僱師資方面補貼;另針對校企合作之學校,給予特別補貼,以及針對社會人士回流進修給予獎勵措施;增加更多公費留學機會,承諾學成歸國,安置到福利待遇好之單位工作,然而過去發現許多拿公費留學者,回國服務期滿後,最後又選擇回流到國外校企拿高薪,顯見台灣公費留學政策失敗,無法留住優秀人才,這必須納入青年政策內一併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