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貞昌「擴大長者假牙補助」的政見,似曾相識。
於是,上網簡單搜尋了一下,2014 年賴清德選台南市長時提出「65歲以上長輩免費裝置全口假牙『的政見,民進黨台中市長候選人林佳龍也主張「全面補助65歲以上長者全口假牙」。六都之外,基隆市、彰化縣、苗栗縣等民進黨縣長候選人,都曾提出相同的政見。
看來,2014年九合一選舉時,「免費為65歲以上老人裝置全口假牙『,似乎是當時民進黨的共同政見之一。
很好奇,時隔4年,年過七十的蘇貞昌竟然回頭抄襲當時的舊政見,也不知是自個兒童山濯濯以外,如今齒牙動搖,方之無齒之苦?還是年登耄耋,無甚創意了?
裝置全口假牙的費用極高,也不知民進黨這些忽悠選民的政見主張,可曾真正實現過?別的縣市,手頭沒資料,弄不清楚,但是,我很清楚,基隆的林右昌當選後才恍然大悟,「說大話容易,做大事很難。」
過去4年,基隆市政府似乎從來沒有真正免費幫哪個65歲以上的資深市民免費裝過全口假牙。真要有,市政府早就大吹大擂了吧?!別忘了,這可是政府公關的好題材呢。
再說一次,是全口假牙喔!可不是一兩顆假牙喔!
其他縣市呢?印象中,還真沒聽說哪個縣市政府曾經為了履踐這項政見,刻意「加強媒體公關作業」的。當然,也沒聽說過哪位資深公民為「全口免費假牙」的德政,現身作證的。
我的問題是----
選舉公報算不算公文書?算不算候選人和選民之間的契約?
免費為特定選民提供特定的服務,算不算期約賄選?公文書上可以刊載期約賄選的「內容」嗎?如果,免費裝置全口假牙不算期約賄選,那麼,免費為筋骨痠痛的選民提供全身按摩服務,算不算期約賄選?
進一步問,候選人當選後沒有履行他在選舉公報上刊載的政見,算不算違約、背信?
甚麼?裝置全口假牙,要尊重專業牙醫的意見?
對呀!既然如此,當初幹嘛提這政見?是哪個專業牙醫提供的建議?或者,根本就是唬爛的?
其實,我也就是心血來潮,隨便問問。畢竟,台灣的選民被忽悠習慣了,政治人物滿口幹話謊言,行事荒唐離譜,也不是今日始。民主政治不就是這麼回事嗎?認真不得。
唉!選民心甘情願被騙被耍,干我何事?竟然還寫了這麼長。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