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速創新企業上市籌資發展,臺灣證券交易所董事會今(22)日通過進一步鬆綁「臺灣創新板」發行面及交易面等6大規定,主要亮點包括刪除申請上市資本額條件、調整改列一般板的集保規定,以及調降合格投資人資格條件,自然人財力證明由新台幣500萬元下修為200萬元、平均所得從150萬元降為100萬元。
考量創新板開板迄今屆滿2年,投資人應有相當認知了解,而且觀察已掛牌公司整體流動性及股權分散均達一定標準,證交所與主管機關溝通後達成共識,將開放創新板股票得為融資融券與借券交易,並且納入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及不限用途款項借款業務的融通範圍及適格擔保品。
創新板申請送件家數 全年有望突破15家
截至目前為止,已有錼創科技-KY、泓德能源、雲豹能源、倚天酷碁、走著瞧、台灣虎航等6家公司於創新板掛牌交易,今年另有巨鎧精密、鴻華先進、金萬林、樂迦再生等4家公司已經申請創新板上市。
證交所指出,年底前仍有多家企業將陸續送件,包括數位雲端、綠能環保、生技醫療、半導體等產業類別公司,有助創新板規模持續擴增,預估全年創新板申請送件家數有望突破15家。
證交所表示,創新板自從2021年7月開板以來,證交所持續傾聽及蒐集外界實務建言,為加速打造創新板成為「亞太地區創新企業」最佳上市籌資平台,不斷精進創新板規章,期盼建構更為友善的新創發展環境,本次創新板規章修訂項目如下:
發行面:
一、聚焦以「市值」為核心上市條件:
參酌國際證券市場規範及新創業者意見,刪除原訂「資本額達1億元」的公司規模條件,以貼近新創經濟實質及與國際市場接軌。
二、調整改列一般板的集保規定:
創新板公司申請改列一般板時,僅投資人屬性不同,故申請改板時,應辦理股票集保人員的集保期間採延續計算方式,即納入掛牌創新板期間,免除二次集保。
但若創新板公司經營團隊發生異動,新任應集保人員於改列一般板時,仍應提交股票辦理集保,集保期間自改列一般板上市買賣日起計算。
另基於市場監理考量,證交所仍得要求公司相關人員配合辦理股票集保。
三、提高公開銷售比例:
為兼顧新創公司的募資規劃彈性,將創新板IPO時對外公開銷售之提撥比例下限規定由3%調高為5%。
為提升一般投資人參與認購機會,增訂創新板公司申請改列一般板時,仍應提出至少3%額度辦理公開銷售。
交易面:
一、放寬合格投資人資格條件:
參酌亞洲鄰近證券市場規定及統計資料,將法人的證券交易經驗由二年減為一年,自然人財力證明由新臺幣500萬元下修為200萬元、平均所得由新台幣150萬元降為100萬元,以活絡創新板潛在交易量能。
二、調整改列一般板的開盤參考價:
基於創新板公司改列一般板的交易價格應有連續性,因此將延續前一日收盤價做為改板首日開盤競價基準,並為計算升降幅度的參考。
三、調整漲跌幅限制:
創新板為主板位階,且IPO承銷方式將調整與一般板大致相同,為有效發揮價格發現功能,將調整為與一般板IPO相同,即創新板初次上市時採首五日無漲跌幅,證券商也將配合執行過額配售穩價措施;創新板公司改列一般板時,則採10%漲跌幅限制。
證交所強調,為支持政府核心戰略產業推動方案,將持續協助具影響力及成長潛力的創新企業加速進入資本市場,展現Home Market優勢,孕育支持新經濟發展。證交所也設定目標於3~5年申請送件創新板公司達80家,形成「創新+永續」的新經濟產業聚落。
證交所表示,本次創新板規章修訂事項,將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同意後公告實施,以持續打造友善新創籌資環境,活絡市場交易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