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研究政府信任度的民調結果,都站在布魯圖這邊。無論是在哪裡,國土規模較大的地方,人民對政府的信任程度,平均值都較低。不過我們仔細看看資料也會發現,失去人民信任未必是大國的宿命。
我們先從「歐洲民主動態」(Eurobarometer)二○一八年秋天的民調結果開始。人口小於二千萬的國家,對政府的信任水準平均為百分之四十九,人口超過二千萬的國家,平均信任水準則僅有百分之三十二,兩者差距甚大。但細看下去,就發現有些大國逃脫了詛咒,德國人口超過八千萬,人民對政府的信任程度卻高達百分之五十四,相當於規模小很多的國家。而且小國也未必都坐擁民心,例如希臘人口只有一千一百萬,對政府的信任程度卻僅有百分之十四。
美國的民調結果也符合上述國際趨勢。如今人們常說美國政府失信於民,某些學者也發現人民不信任聯邦政府,會讓領導人更難制定新的政策。但不受信任的主要都是聯邦政府,而非規模較小的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媒體的陳述也一樣,地方政府比較獲得人民信任。
信任如何重建
那麼,政府失信於民的問題要如何解決?第一種方法是下放權力。保守派評論家李文(Yuval Levin)稱其為「自主原則」(subsidiarity):公共事務在哪個層級執行,就應該交由那個層級的成員來治理。歐盟各國領導人已經用這個原則來解決他們的「民主赤字」。美國也已經大幅引進「自主原則」,將教育、治安等責任,下放給州政府和地方政府。
不過自主原則的效力也僅此而已。重要的政治理論家布萊恩.貝瑞(Brian Barry)在評論羅伯.道爾與愛德華.塔夫特(Edward Tufte)談論國家規模與民主的著作時,指出了這一點。他說如果目前負責治理的單位,已經小到無法掌控自己身處的環境,那麼將權力下放到更小的單位就毫無幫助。例如理論上我們可以讓俄亥俄州的揚斯敦(Youngstown)鑄造自己的貨幣,制定自己的貿易政策,但揚斯敦市民很快就會發現這於事無補,因為整個事態都是由外界因素決定。
所以有沒有辦法,在不進一步下放權力的狀況下,讓人民重新信任美國聯邦政府?這時候歷史的教訓,以及美國在共和早期的教訓,就相當重要。第十章告訴我們,光是在憲法中列入相關條款,並不能確保公民能夠在充足的資訊下去判斷聯邦政府的作為。就連麥迪遜自己都在一七九一年承認,大型共和國的公民真的很難獲得足夠的資訊,所以需要由政府補貼報紙發行。後世的改革者也一樣,只是改用公立學校來達成同樣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