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首宗女同志公開鞭刑》車內親熱竟被告上法院,2女在百人圍觀下遭鞭笞

2018-09-05 08:48

? 人氣

馬來西亞出現首宗女同志接受公開鞭刑的案例,引發國際人權組織痛批侵害人權,更有國會議員呼籲應廢除該國歧視性法律。這對穆斯林女同志僅因在車內親熱就被控告,經伊斯蘭高級法庭判處鞭刑後,兩名被告3日在百人眾目睽睽之下被鞭笞後背,刑罰結束後,兩人臉上滿是淚痕。

透過<Google新聞> 追蹤風傳媒

馬來西亞約有6成人口是穆斯林,受伊斯蘭信仰和英國殖民文化的影響,同性戀權利不被法律保障和社會承認,自新總理馬哈地(Mahathir Mohamed)5月上任以來,該國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者、跨性別者(LGBT)的處境愈趨艱難,政府、司法以及社會等各層面,都出現攻擊LGBT的事件。

馬來西亞社會風氣保守,對LGBTQ族群向來並不友善(AP)
馬來西亞社會風氣保守,對LGBTQ族群向來並不友善(AP)

伊斯蘭律法禁止女同志性行為,被告在百人面前遭鞭笞

馬來西亞《民法》禁止公開對女性施以鞭刑,然而因為該國採行雙軌司法體系,伊斯蘭教法庭可以處理穆斯林公民的宗教與家庭事件,故針對穆斯林的鞭刑在此系統下是被允許的。這兩名被告分別是22歲及32歲的年輕女穆斯林,來自馬來半島西邊的登嘉樓州(Terengganu)龍運市,當地風氣較為保守。據悉,她們4月8日下午在阿雷納斯廣場(Arena Square)的一輛轎車內意圖發生性行為,而後被控違反《2001年伊斯蘭刑事法》第30條,以及第59條禁止女同志性行為的規定。


百餘人在法院外登記參觀公開鞭刑。

這條嚴苛的伊斯蘭律法規定,一旦罪名成立,法官必須在以下罰則中擇2項兼施:5000令吉以下罰款、最多3年有期徒刑、6下鞭刑。在兩人認罪後,伊斯蘭高級法庭法官8月12日判決她們罰款3300令吉(約台幣2萬4500元)及鞭打6下。兩名被告經過醫生證明身體狀況健康、可接受鞭刑後,3日上午被帶到法庭角落的凳子上受刑。在約150人圍觀之下,執法官員拾起長鞭在她們的背上奮力鞭笞了6下,32歲的被告淚流滿面,而22歲的被告則顯然在強忍淚水。

「對大馬LGBT權益來說,這是無比糟糕的一天」

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大馬分會對伊斯蘭高級法庭進行公開鞭刑感到震驚,該組織專員蔡霍華德(Rachel Chhoa-Howard)表示:「對馬來西亞LGBT權益來說,這是無比糟糕的一天,特別是人權方面。」該國長期提倡性別平權的「婦女援助組織」(The Women’s Aid Organisation)抨擊道:「兩名同性成年人間的合意性行為,本來就不應該被定罪,遑論被判處如此不人道、有辱人格的鞭刑。」

當天,雪蘭莪州(Selangor)屬於執政聯盟的民主行動黨(DAP)議員聖地亞哥(Charles Santiago)在推特(Twitter)上呼籲廢除歧視性法律,他也表示,大馬今年預定簽署聯合國(UN)《禁止酷刑公約》,卻針對國民施以如此嚴峻的刑罰,顯然不符合條約精神。聖地亞哥指出:「我們應停止針對LGBT族群,別再侵犯他們的隱私、別再出言辱罵,我們社會必須成長,並學會擁抱多元性。」許多政治人物響應聖地亞哥的疾呼,就連反對派國民陣線(BN)國會議員嘉馬魯丁(Khairy Jamaluddin)也發推力挺:「伊斯蘭信仰教導我們去照顧每個人的尊嚴,仁慈比懲罰可取。」

喜歡這篇文章嗎?

蔡娪嫣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