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首宗女同志公開鞭刑》車內親熱竟被告上法院,2女在百人圍觀下遭鞭笞

2018-09-05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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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各界批評施打鞭刑侵害人權,登嘉樓州的官員始終回應,伊斯蘭高級法庭的判刑是合理的。8月中旬法院判決一出,該州行政議員麻馬特(Satiful Bahri Mamat)即表示:「這項判決帶來的教育與警惕多於傷害。」他指出,公開鞭刑的本意是要給予「社會一個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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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視性法律:禁止同婚、男同性行為

馬來西亞的法律對LGBT族群極其不友善。同性婚姻和同性伴侶關係不被國家承認,且不允許同性伴侶收養子女、禁止男同志尋求代理孕母、女同志以試管嬰兒方式生產。《馬來西亞刑事法典》第377條文規定,任何肛交的行為均屬違法,最高可判處20年刑期。這條法律也被有心人士作為政治迫害的工具,馬來西亞前副總理安華(Dato' Seri Anwar bin Ibrahim)曾因涉嫌違反此條文,被判肛交罪、入獄服刑5年。

在馬來西亞,男人之間的同性性行為仍屬犯罪。(美聯社)
在馬來西亞,男人之間的同性性行為仍屬犯罪。(美聯社)

大馬LGBT處境日益艱難

大馬衛生部門去年6月舉辦「預防同性戀」比賽,要參賽民眾繳交「預防、控制同性戀」及「同性戀造成的問題與後果」的影片,並提供優勝者1000美元獎金,讓LGBT團體極度不滿。自從新總理馬哈地5月就職以來,大馬境內發生一連串針對LGBT的侮辱與攻擊事件。

最大黨「巫統」(UMNO)上議員依布拉欣沙(Abdul Khalid bin Ibrahim)6月表示,LGBT群體很危險,會影響國家及世界,他宣稱「中國有1400萬婦女面對丈夫是同性戀問題,這個數目相當於大馬的女性人口,若此事發生在大馬會如何?將不會誕生下一代,男子喜歡其他男子,而妻子會憤怒。」

除政治人物的荒謬言論引發爭議以外,大馬當局8月下令撤除檳城一場藝術攝影展中,兩名性別平權倡議活動家的肖像,主展人批評當局的舉動太過無理與蠻橫。政府當局和司法體系帶頭滋長對LGBT族群的敵意,最終民間也發生攻擊弱勢族群的憾事。8月15日,大馬南部芙蓉市(Seremban)一名女跨性別者被一群暴徒毆打,令各界擔憂,這個國家逐漸不願包容,生活在社會邊緣的LGBT國民。


百名鞭刑圍觀者,把法庭入口擠得水洩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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