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向心夫婦,他們背景的確和中國軍方有關,他的公司從事的也是與軍方合作的「軍民融合」事業,但是沒有具體證據說明他們是中國在香港的情治工作重要負責人。王立強2019年4月就從香港飛往澳洲,10月就與澳洲情報機關「澳洲安全情報組織」(ASIO)接頭想取得政治庇護。如果向心夫婦是「情報頭子」,手下叛逃這麼長時間竟然渾然不知,還有心情來「敵區」台灣做醫美,那豈非「糊塗大間諜」!
這個案子爆發時正值台灣大選,同時政府正全力在推動《反滲透法》立法,檢方自然也不敢輕忽此案。正因為違反《國安法》方面證據薄弱,為爭取辦案時間再拉出一條洗錢的線來偵辦。結果了近四年後證明兩條戰線都失敗。
涉《國安法》部分最後不起訴,檢方提出兩個理由,一是台灣向澳洲請求司法互助被拒,此外向中國要求提供相關資料也遭「已讀不回」。
向心案的源頭是王立強在澳洲的爆料,台灣的確需要澳洲協助,向心案偵辦之初北檢就透過法務部及外交部向澳洲請求個案司法互助,希望澳洲能提供具體證據或協助視訊偵訊王立強。司法互助的請求卻一直未獲澳洲同意。其實澳洲政府在去年底就拒絕提供王立強政治庇護,之後王立強提出上訴後,今年一月仲裁結果出爐稱:「不能給他政治庇護,因為他在入境澳洲之前就犯下嚴重的罪行。」王立強也被遺返中國。澳洲已懷疑王立強是否真的是間諜,即使台灣獲得澳洲司法互助,結果也不會有助於起訴向心夫婦。
辦「共」諜,向中共要資料!
至於向中國要求提供相關資料也遭「已讀不回」部分更引發譏評──辦「共」諜案還向中共要資料!這是太天真還是受法匠思維所縛?民進黨立委羅致政批檢察官無國安專業能力,主張以後這類案件一定要由專責檢察官、專責法院處理。他認為,國安案件不是一般刑事案件,要設置國安專責法庭,由了解國安議題的專責審查人員處理。去年12月羅致政提出《國安法》等四個法律修正案,擬立法設置「國家安全專業法庭」,由具國安相關專業知識的法官審理;專業法庭的法官每年應接受一定時數的相關專業訓練或研習。此案已付委審查。
對於「國安專業法庭」之議,執政黨內部也有不同意見。據瞭解,國安局曾試辦過與法官交流、研討,認為效果良好,有助於法官審理國安案件;但也有反對意見認為,「國安」定義太廣泛,不像其他專業法庭範疇界定清楚,而且檢方並不缺監聽、搜索等現有偵查手段來偵辦國安案件。
更令人擔心的是:「國安專業法庭」挑選法官的專業標準會不會變成以「政治正確」為判準?一個活生生例子就是香港的「國安法指定法官」制度。反送中運動後,中國人大常委會於2020年通過的《港區國安法》規定:香港特首要任命法官負責處理涉及國安法的案件,未經行政長官指定的法官不得審理相關案件。「國安法指定法官」也被認為是行政權對司法權的干預,是一種政治審查。今年5月屬於美國國會的「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發表報告,要求美國政府考慮制裁29名曾處理國安相關案件的香港法官。
莫讓司法蒙羞、人權倒退
向心案明顯是在當初政治氛圍下檢方硬得頭皮辦、最終辦不下去的案子。這個案子也牽扯出檢、審處理國安案件專業能力是否足夠的問題。必須謹慎的是,如何提高檢、審處理國安案件的能力固然重要,但絕不能把檢察官、法官專業能力和政治正確混為一談,否則將讓台灣司法的蒙羞、人權的倒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