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健食品
用途是補充身體不足、調節身體機能、進行膳食補充,並適時適量食用。標示中多含有礦物質、維生素,這種以錠狀或膠囊型態販售的保健食品,會在外包裝上特別標示「食品」字樣。
一般而言,食品與藥品最大的差異就是「用途」及「使用時機」,藥品會有藥字號,健康食品則會貼上「小綠人」的健康標章,保健食品則在外包裝上標示「食品」。
為什麼蝦皮賣家販售的維他命會觸法,其實和「高劑量」有關。衛福部訂有「含維生素產品認定基準表」,明定維生素「每日用藥得不以藥品列管之上限」,只要超過每日攝取量上限之維生素產品,則以「藥品」管理:維生素A:10,000IU;維生素B1:50mg;維生素B2:100mg;維生素B6:80mg;維生素B12:1,000µg;維生素C:1,000mg;維生素D:800IU;維生素E:400IU。
因此,上網販售前應看清楚產品上每日食用劑量,以免受罰。如果是想從國外輸入販售,需要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1、22及30條之規定,辦理查驗、報驗及中文標示,若未遵照規定辦理,違者仍可處分3至300萬元罰鍰。
想要在網路上販售保健食品或是訴求高營養的食品,都需要有下列資訊:
一、需為合法食品業者:需有負責廠商、食品業者登錄、保險證字號等相關資訊。若是進口的食品、保健食品,需要經過正式的報關程序,登記為國內負責廠商,才可以在台灣合法販售。
另外也要注意,代購不等於進口,如果是藥品等級的保健食品,並不能隨意進出海關,就算是「自用」,也要符合數量上的限制。
二、「有機」字樣不能亂用:若在廣告中提到「有機」,需要經《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的約束,無論國產或進口的產品,都必須經過國內驗證機構驗證或行政院農委會審查通過,拿到相關的「有機證書字號」,才能以有機農產品的名義銷售。
如果想要用「天然」的字樣?最好準備好所有供查驗的證據,有食品科學的數據佐證,以免遭人檢舉、政府機關稽查時拿不出證據。
三、食品標示很重要:品名、內容物名稱、淨重/容量/數量、食品添加物名稱(如果有的話)、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地址、原廠地、有效日期、營養標示(可以參考「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及「SGS八大營養標示換算」)、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如果有的話)、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保健食品/嬰兒食品有不同的規定)。
四、廣告文案需符合規定:任何誇張、容易產生誤解或宣稱醫療效能的文案,都不可以使用。例如預防便秘、治療失眠、不含中藥成份卻寫出中藥材效能的字句(補肺、強心、益脾)、增強記憶力、清除自由基,以及寫上偽造的食品許可字號,都是不合法的。建議參考「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詞句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認定基準」,一切依照法律規定走,才可以避免受罰!
根據Yahoo奇摩健康大調查顯示,有近5成的民眾,會在網路上購買保健食品/健康食品,消費族群又以30至39歲人數最多,而又有61%民眾會透過網路蒐集保健食品的相關資訊,顯示這是非常具有商機的商品類別,但在正式開始營運之前,最好先把所有的配套措施弄好,才能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作者為美勢科技執行長
責任編輯/周岐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