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著名的資深電影導演馬丁.史柯西斯(Martin Scorses)近年來數度批評漫威的超級英雄電影。「那不叫做電影,」2019年10月他在受訪時說,「如果要我想一個最接近的東西,那就是主題公園(theme parks)」。這個批評引起軒然大波,不少參與系列電影的劇組人員反駁他。
一個月後史柯西斯主動在《紐約時報》解釋他的批評,「電影是一種藝術形式」,他強調,電影應該要提供美學、精神和情感上的啟示,要能夠擴展人們的感受,以及新的敘事可能。對他來說,漫威電影跟他所理解的電影本質,「就像地球和半人馬座阿爾法星系的距離一樣遙遠。」
坦白說史柯西斯講的話還是有點抽象。如果要簡單總結一下他對漫威英雄片的批評,大概就是兩點:情感傳達和衝突不夠深刻、故事沒有意外且千篇一律,也因此,這些電影你不會想要再看一遍(但符合他的電影標準的作品,不管多久之後再看一遍都還是會覺得好看)。
其實我很認同史柯西斯對電影的看法,但問題在於,如果漫威系列本來就不是「電影」呢?那就完全對不上話了。我認為這正是這場辯論風波必須考量的錯位問題,但本篇文章不是要討論這個問題的。因為就在美國英雄電影(包括影集)持續陷入類似爭議之際,韓國影視產業似乎正生產出不太一樣的英雄文本。本篇文章要做的,就是把史柯西斯對漫威英雄片的批評,拿來討論近來相當熱門的韓國影集《Moving 異能》(以下簡稱《異能》)。
以下涉及劇情,請斟酌閱讀。
時勢造(出不同的)英雄
《異能》是迪士尼OTT平台製作的影集,播出之後在韓國和台灣都大受歡迎,尤其是在台灣,討論度很高,甚至可以說靠這部影集,一舉扭轉了迪士尼影集普遍的負面印象。
《異能》有什麼特別的?讓我們從史柯西斯的看法出發。首先就是情感的表達和傳達。
漫威系列電影裡的美國超級英雄們,是「大我」的英雄。他們的思維和行為都是從英雄的角度出發,也就是說,身為英雄,比平凡人更有能力,所以就應該承擔更大的責任(這就是大家熟知的《蜘蛛人》的核心命題)。換句話說,他們就是為了拯救千萬平凡人的性命,為千萬平凡人帶來福祉而存在的。
但《異能》裡的這些異能者不像漫威英雄。他們雖然有異於平凡人的超能力,但思維與行為基本上還是平凡人,而且幾乎所有角色的設定,都比漫威英雄更接近平凡人。他們當然不是神,也不是家財萬貫的大老闆、戰功彪炳的軍人,或是頭腦聰明的科學家。他們從來沒有以蒼生福祉為念,倒不是因為他們不善良,或沒有正義感,只是絕對沒有膨脹到「我是救世主」、「舍我其誰」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