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中國服飾的著名學者安東籬(Antonia Finnane)討論中國歷代文人描述的邊疆文學出現穿著毛皮野蠻人的形象。清朝的貂裘不再是野蠻的象徵,乾隆十三年(1748),皇帝命允祿編輯《皇朝禮器圖式》,這套圖譜包括祭器、儀器、冠服、樂器、鹵簿與武備六部。帝室、王公、百官等穿用按照冠服圖的規範,形成階層分明的社會。賴毓芝認為中西貿易進口之物並非一時獵奇之,而是長期貿易結果。
新的禮儀注入許多新的元素,林士鉉提到《皇朝禮器圖式》內容的多元族群文化因素現象,僅翻檢《圖式》目錄,很容易發現諸如境內「蒙古」、「回部」、「厄魯特」、「番部」等各族群,以及朝鮮、瓦爾喀、回部等等外國及部族名目的器具,也包括大量的西洋儀器。
宮廷製作服飾取動物毛皮之精華,如海龍帽沿、黑狐端罩、烏雲豹皮長褂、草狐腿長褂、青狐下頦長褂、金銀下頦長褂、海龍皮長褂等。衣、褲的製作過程是將小塊毛皮拼裝加工,只取毛皮最珍貴的部位狐膁、下頦做成長褂。縫製手工細緻,有所謂「針腳細若蚊睫,工藝精妙絕倫」。 毛皮加工必須注意柔軟、明亮,內務府使用「炸」、「染」、「燻」的方式功夫獨到。又規定:「本項匠役不敷應用,仍添外僱民匠」,這些外僱工匠成為北京毛皮業的重要成員。宮廷毛皮製作的材料和技術影響北京毛皮手工業,至民國年間北平仍為皮貨製作之重心。
瞿同祖《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一書指出封建社會以生活方式來表現階級,婦女的首飾和衣服都取決於夫或子的官階,金珠翠玉一直都是命婦的專用品。 由於清代皇室使用的金銀器皿,在《皇朝禮器圖式》有詳細的界定等級。皇太后、皇帝、皇后、妃嬪等的鹵簿、膳具有著不同成色的金銀銅錫器皿。乃至皇室成員去世後,其祭器亦以金屬來區分貴賤。本書將分別探討清宮的金銀器以及金屬祭器與貴賤的關係。
清宮的工藝技術
明代宋應星著《天工開物》描述冶鑄、錘鍛、焊接等技術相當經典,但在實際做法上僅有簡要的說明,並沒有詳細記載相關物品設計、具體尺寸和耗材用量等。清代宮廷的檔案在這方面的資料相當齊全。乾隆皇帝下諭旨令官員或匠役成做器物,首先得呈「樣」,依照皇帝喜好,進行樣的修改,樣包括紙樣、蠟樣、合牌樣等。 另外,章嘉國師(1717-1786)所繪製的佛像的樣,亦不容忽視。再者,莊親王允祿參與各種器皿的製作,他所帶領的工匠來自全國各省,為當時工藝技術的佼佼者。清宮在工藝上有圖、模型、文字說明,將工藝趨於標準化、定型化,可以大量複製各種佛像、法器、祭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