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軍事、能源、外交三大面向統整中東歐國家於俄烏戰爭時期的基本立場,將這些國家軍事立場再細分為致命性武器、非致命性武器提供與不提供援助等三種回應方式;從能源立場區分這些國家政策走向,將這些國家立場再細分為禁止進口俄國天然氣、未宣布是否禁止俄國天然氣進口與繼續進口俄國天然氣三種回應方式;最後,透過聯合國大會的譴責案釐清這些國家的外交立場,將這些國家外交立場再細分為同意譴責俄國與反對譴責俄國兩種立場。根據上述分類,本文初步得到的結果如表1。
根據上述討論,我們可以得出三種軍事立場、三種能源立場與兩種外交立場等八個選項。首先從軍事立場來看,提供致命性武器的國家在軍事上被標記為採取最強硬立場,這些國家透過致命性武器提供可在戰場上直接消耗俄國武力,因此是一種最強硬的抗衡策略;非致命性武器提供則屬於中間策略,一方面展示了軍事上支援烏克蘭的立場、另一方面又避免激怒俄國,是一種典型的避險策略;本文將未公佈援助措施視同為未採取援助烏克蘭的舉措,從當前歐洲安全局勢觀點來,這看些國家採取不介入的軍事中立立場應該是最親善俄國的軍事立場。
從天然氣立場來看,直接宣布禁止俄國天然氣進口屬最強硬的經濟制裁手段,因為這對本國天然氣消費與俄國出售天然氣能源收入都屬最嚴厲的制裁行為;未宣布禁止天然氣進口趨近於卸責(buck-passing)作為,是一種等待歐盟做出對是否對天然氣禁止與否的拖延戰略;而選擇繼續進口天然氣不僅能滿足國內消費所需、同時也是現階段最親善俄國的能源立場作為。
從外交立場來看,聯合國大會乃是基於憲章規範下不當使用武力的譴責案,決議文主要也是針對停止使用武力的訴求,因此除白俄羅斯與科索沃(非聯合國會員國)外,所有中東歐國家都投下贊成票,是一個具有高度共識的外交立場,本文在分類上先行排除外交立場討論,以前述三種軍事立場與三種能源立場進行交叉比對後,區分出中東歐國家回應俄烏戰爭的九個類型(表2):
聯合國大會於俄烏戰爭期間召開緊急會議,第一次於3月2日以141票支持、5票反對、35票棄權通過決議,譴責侵略烏克蘭並要求立刻撤軍。第二次於3月24日以140票支持、5票反對、38票棄權通過決議要求立即停止對烏克蘭的軍事行動及增加對烏克蘭人道主義援助。第三次於4月7日以93票支持、24票反對、58票棄權通過暫停俄羅斯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成員資格。
綜合整理這幾種次類型,初步的檢視是:
第一類可稱為最強烈的抗衡型,也就是軍事層面採取最強硬抗衡、經濟層面也採取最強硬的純粹抗衡型。這一類型國家多半是中東歐最早加入北約與歐盟的國家、也是反俄意識形態最強烈的國家。第二型是軍事避險、經濟抗衡型,這一類國家為保加利亞,這是由於保加利亞與波蘭同為第一波遭受俄國停止供應天然氣的國家,近年來也採取了與波蘭相似的天然氣替代策略:透過核能發電、增加自亞塞拜然與挪威的天然氣進口等措施以降低對俄國依賴,不過保加利亞應變計畫目前看起來並不完整,能否抵銷天然氣消耗缺口仍有待觀察。 第三型是軍事中立、經濟抗衡型,這一類國家對軍事安全需求度低但天然氣高度自主,不過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一個中東歐國家的回應策略屬於這個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