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近10個月的正式談判,我國和加拿大10月24日宣布完成《投資促進及保障協議》相關協商,加拿大《環球郵報》12日表示,該協議源自於加拿大2022年提出的《印太戰略》,且加拿大試著以不激怒中國的方式幫助台灣,預計數周後由加拿大駐台代表倪傑民與我國駐加拿大代表曾厚仁簽署。
我國和加拿大2022年1月就《投資促進及保障協議》(Foreign Investment Promotion and Protection Agreement,FIPA)展開探索性討論(exploratory discussions)。2023年2月,雙方宣布同意正式啟動談判,接著同年10月傳出完成談判的好消息。
我國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總談判代表鄧振中10月24日說,希望2023年底FIPA能簽署生效。對於簽訂FIPA對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的助力,鄧振中當時強調,待文本公布,至少能印證我國願意接受高標準。
台加代表數周後簽署FIPA
《環球郵報》(The Globe and Mail)12日指出,談判完成的FIPA文本正全部翻譯成英文、法文和中文,預計數周後由倪傑民(Jim Nickel)和曾厚仁代表雙方簽署FIPA,屆時雙邊關係將升級,確保各自資本市場投資不會因未經正當程序和賠償情況下受損或被挪用。
《環球郵報》稱,加拿大已簽署38份這類外國投資協議,為外國投資者建立更穩定、以規則為基礎的環境,進而帶來更多雙邊投資。不過《環球郵報》提到,加拿大與台灣簽署的FIPA名稱是「Arrangement」而非「Agreement」。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CTOT)譯為「安排」。
《環球郵報》表示,由於加拿大未承認台灣為主權國家,雙方也無邦交,因而採用此名稱,意味不會有與「協議」(Agreement)相同的法律約束力。曾任加拿大-台灣商會會長的國際貿易律師賀曼(Larry Herman)說,加拿大和台灣簽的FIPA更像是備忘錄,雙方承諾盡最大努力的無法律約束力安排。
無法律約束力但有政治分量
「雖然不具法律約束力,但有道德,特別是政治分量,因此一方可認為雙方會遵守該條款」,賀曼告訴《環球郵報》,「對台灣來說,這是重大發展」,且加強與加拿大的商務和政治關係」。他強調,與台灣簽的FIPA不只是善意,建立以規則為基礎的投資框架,有助建立不依賴中國及偏好貿易武器化的供應鏈。
賀曼亦稱:「從地緣政治角度來看,這向中國傳遞加拿大將繼續維持和擴大與台灣關係的訊號,而過去數周有加拿大巡航艦通過台灣海峽,即強化此政策。」加拿大巡防艦「渥太華號」(HMCS Ottawa)和美國驅逐艦「裴拉塔號」(USS Rafael Peralta)1日航行台灣海峽,是6月以來第3次聯合通過。
賀曼直言:「FIPA同樣符合加拿大的《印太戰略》,而台灣是其重要一部分。」2022年11月,加拿大公布首份印太戰略表明,在維持「一個中國」政策的同時,會持續提升與台灣的民間和經濟關係,並支持其韌性,並稱「加拿大反對威脅台灣海峽現狀的單方面行為」。
《環球郵報》說,加拿大正試著幫助台灣,並避免可能激怒日漸激進的中國,而與台灣簽訂貿易協議是其非邦交國協助反抗中國的方法之一。中國駐加拿大大使館回覆《環球郵報》提問,重申反對台灣和中國邦交國任何形式的官方互動,「包括協商或簽訂任何具主權含意或官方性質的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