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在偵辦過程舉證困難的法律,在中美貿易戰過程,卻意外地成為美商制衡台商與陸商技術移轉的工具,據了解,美光不僅在台灣控告聯電侵權,還同時在美國北加州法院,對10名聯電員工提起訴訟,檢方在搜索聯電南科研發中心過程,美國國家安全司、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聯邦調查局,也到台中地檢署根據司法互助提供犯罪資料,台灣的檢調人員甚至在桃園機場直接將陳正坤帶走偵訊。
【玄機2】起訴時間點巧合?就在美光宣布擴大在台投資同一天
然而,台中地檢署起訴聯電的時間點,也遭到科技界質疑。
曾擔任20多年資深檢察官的律師劉聰熙質疑,台中地檢署承辦檢察官在8月8日偵查終結,卻延遲到9月6日公布起訴,時間點剛好是美光宣布擴大在台投資600億元同一天,承辦該案的台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忠義,於起訴後隔日9月8日在蘋果日報論壇發表「美光營業秘密遭竊案的光與影」一文,除稱讚地檢署的努力,還表示「美光公司技術方面協助,亦有助攻效果」,並引用起訴書內容,斥責「問題出在聯電挖來的部分工程師不腳踏實地開發製程」、「聯電公司亦不願走上漫長的研發道路」,讓整個案子染上了政治味。
聯電上綱「商業間諜案」 疑涉案員工預謀與檢調、美光「構陷」
美光控告聯電,背後儼然有台美「司法合作」的影子,聯電方面則是直接將本案,上綱到商業間諜案,質疑涉案員工有預謀、有計畫地配合檢方與美光「構陷」聯電入罪,意圖妨礙聯電的DRAM研發計畫。聯電共同總經理簡山傑出面質疑,檢方所指跳槽員工的妻子也在美光任職,遭到檢方搜索後,妻子就被美光以停職處分,等到他轉作汙點證人後,妻子就在美光復職。
聯電方面質疑,該名員工不但刻意將美光931個檔案資料下載後使用,將檔案下載到公共電腦、USB隨身碟,再將資料重新複製到自己的2部NB等,除在公用NB、個人NB上留存下載紀錄,還大肆上傳到Google雲端硬碟留存,動機十分不尋常。
對於美光的指控,聯電方面強調,聯電對於DRAM技術並非完全陌生,在1996-1999時就做過DRAM開發,也有成功案例,當時的客戶是矽城ISSI、晶豪、Alliance,實力比起中國另一家挖了台灣400個工程師的合肥睿力陣營還要強,也非常有信心可以開發出DRAM技術,因此,聯電「合理懷疑」,美光對於聯電的DRAM計畫是有系統性的打壓。
【玄機3】戰場延伸!聯電在中國勝訴,在台官司仍膠著
美光控告聯電,戰場從台灣延伸到中國,聯電在中國福州地方法院,控告美光侵犯聯電智慧財產權,福州法院於今年7月判決聯電勝訴,裁定美光子公司立即停止銷售多項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DRAM)與儲存型快閃記憶體(NAND Flash)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