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今(12)日在立法院召開「消費者要買低電磁波的電腦,要求標示電磁波」記者會,指出有民眾新購筆電使用一小時後,出現關節疼痛的現象,認為電腦產品均需標示電磁波,也呼籲環保署應訂定家戶室內電磁波安全標準。
輕薄筆電塑膠材質 屏蔽電磁波被質疑
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常務理事吳麗慧表示,協會針對筆電所釋放的電磁波進行實測,發現若取消上網功能,電磁波的放射量都不高,不過開啟飛航模式,電磁波卻持續超過1000微瓦/m2以上,認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要求電腦產品標示電磁波。更指出新型筆電越做越輕薄,採用較為塑膠的材質,對防電磁波的功能提出質疑。
標檢局回應 「都符國家標準要求」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科長林良陽說,管制資訊產品電磁輻射干擾至今已20多年,標準均是一致的,「不管筆電使用什麼樣的材質,都以相同的國家標準去要求」,針對材質部分,早期使用金屬材質來屏蔽電磁波,現今為符合消費者口味,主打輕薄、攜帶方便,推測製造商在塑膠材質內部有噴漆來隔離電磁波,強調只要經過標準局檢驗合格的筆電,「都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簡任技正吳銘仁說明,目前流通在市面上的產品都符合國家規範,民眾有任何疑慮可提出,若必要時NCC會協助提供檢測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