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長遴選案爭議遲遲未解,台大遴委會日前原欲重新開會,但疑礙於暑假期間,遴選委員難以找到共同時間,最後僅以書面討論並發表聲明回應教育部。教育部長葉俊榮今(12)日召開記者會表示,隨暑假結束、新學期開始,要求遴委會應正式實質召開會議,會中並須先行議決麟委蔡明興迴避或解除職務問題,並至少回溯到1月5日最後一次開會結果,即是從台大校務會議推薦之5名候選人(含管中閔)進行遴選。
葉俊榮:這就是第3條路打破僵局
葉俊榮下午於教育部臨時召開記者會,針對台大校長遴選案最新進度說明。葉表示,在他7月16日就任教育部長時,台大校長遴選議題形成非常嚴重的僵局,包括學生、台大和管中閔本人都提起訴願,而教育部內也對這些訴願擬妥答辯書,但他知道從訴願到訴訟會非常冗長,所以提出能解決僵局的第3條路,並啟動對相關當事人的溝通,當時也沒有立即將答辯書送出,相信透過真誠的溝通,可以在重啟遴選跟司法救濟之間走出一條路。
葉俊榮表示,這段時間內他跟遴委會召集人陳維昭、代理校長郭大維,還有台大學生自治團體、關心遴選的人士經過討論,也試圖跟管中閔聯繫,但很遺憾未能取得聯絡,因此有些關鍵性溝通未能進行。
葉俊榮說明,經過溝通後,台大在8月2日將遴委會討論後提出的聲明函送教育部,遴委會以聲明形式,回應教育部重啟遴選的要求,並再次確認管中閔當選校長資格,也表示願意就本次遴選經驗,向台大及教育部提出遴選程序與制度改革的建言。
葉俊榮強調,提出聲明的作法,相對於原來完全沒有溝通,是有進度也值得肯定的,但或許因為暑假期間有遴選委員出國或另有行程,無法正式召開會議交換意見,使得聲明未能充分回應5月4日函所指的關鍵爭議。
蔡明興應迴避或解除遴委職務
葉俊榮進一步說明,而後又發生2件事,首先是8月20日監察院對台大及教育部提出糾正案,指出管中閔與蔡明興獨董、副董身分利害關係甚明,此與教育部5月4日函文立場一致,再者是有校長候選人向教育部陳情,指出管、蔡二人利害關係未揭露,已造成遴選結果偏頗,依照《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應由遴委會議決是否解除委員職務事宜。
葉俊榮指出,綜合以上考量,他要求台大校長遴委會正式召開會議,以實質開會方式釐清並回應這些疑慮。葉表示,暑假期間許多委員出國造成開會困難,隨著暑假結束、新學期開始,應已經有所不同,教育部並對此提出2點要求:
一、首先,遴委會在重新開會時,必須先行議決遴委蔡明興先生應迴避或解除職務,才續行相關程序。
二、其次,回應教育部107年5月4日發函請台大重啟遴選以補正程序瑕疵的要求,請遴委會至少應回到107年1月5日第4次遴委會,從台大校務會議推薦之5名候選人開始依法進行遴選,並就其決定結果,報請教育部聘任。
葉俊榮說明,教育部在5月4日要求的重啟程序,並沒有明訂從哪裡開始重啟,也讓大家對怎麼重啟、怎樣重啟感到不夠明確,今天提出這樣的做法,不是從前面冗長繁瑣的程序開始,而是希望從最後一次1月5日實質開會開始,並非要求從重新徵求候選人、資格篩選等一輪又一輪的重來。
若還是無解 「由司法決定」
對於媒體詢問,若台大、遴委會仍無回應會麼做?葉俊榮說明,今日記者會內容會行文給台大、遴委會,讓他們知道怎麼做可以合乎教育部的要求與社會的期待,但若都沒辦法實現,當然後面永遠有司法救濟程序,雖然不願意最後要司法決定,但在民主法治國家,若大家對法律議題有爭議,當事人也尋求救濟的話,最後本來就必須由司法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