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前請注意事項」採用郭一力建議「多退少補」,委託本人以「代收代付」代辦關係的方式,恊助大家訂旅遊住宿,注意事項第4條規定:「住宿及租車每人先預繳2.5萬元,全部預付,中途若有退出的,不管任何原因,不能要求退款,但是可以介紹替代人選..」。另外決定:「租用七人座車輛行李12公斤為限」、「規劃雜費3.000元」、「旅遊可能的風險及發生的費用,包括可能的罰單,12人平均分擔」等5項重要決定,7月2公告當天他以老大身份表示(范植谷7月2日13:52):「犧牲與付出,超辛苦的,真心感謝!」,證明他確實了解我們已經完成「自由行」作業。
7月3日公告隔天,大家各滙2.5萬元入我的銀行帳戶,在充分討論同意下,為了取得15%的優惠,大部分訂單已預付款項完成預訂,本人並於 7月7日公布全部預訂住宿。後來他們夫婦的機票及住宿,都是委託本人代訂,而且事後他表示:「辛苦啦,非常感謝!」,他對一切的安排都非常滿意。07月13日10:16訊息:「你是主揪者,而且我們又是朋友…..」,7月13日11:03他補充:「應該及早把出國前所有該做的工作列出明細,分派出去(如行程、租車、住宿、會計…)…」等等,即知本案我們是純粹「朋友」間,互相幫助的「自由行」,而並不存在「旅行業者」與「旅客」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