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舉辦公聽會「校園如何確實淘汰不適任教師,促進親師生信任關係,維護學生受教權?」,針對校事會議及不適任教師處理流程廣納意見。公聽會主題為促進親師生信任關係,但以教育部目前規劃「主管機關提供兩倍調查小組名單供學校勾選」、「調查小組全外聘,排除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的方向來看,不僅無法促進親師生信任,還會形塑學校無能形象、削弱教師專業角色。
自108年教師法修法以來,校事會議檢舉案件遍地開花,112年教育部以人才需求為名,將「教師專業審查會調查人才庫」舊瓶裝新酒,重新調訓調查人員,其中包含大量縣市政府任用公務員、律師、社工師、醫師等,無論是否有教學經驗,只要經過幾天訓練及繳交報告,即有可能納入「教育部校園事件處理會議暨教師專業審查會調查及輔導人才庫」,成為校事會議調查員。而這瓶加了來自各行各業的調和式新酒,預期就是主管可挑選的推薦名單。學校必須買單這瓶新酒,組成全外聘的調查小組,排除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形成一個調查專業凌駕教學專業的校事會議調查小組。
曾幾何時教師教學專業竟被如此漠視,或許是因為「老師」一詞常被廣義使用,但教師法所定「教師」一詞,為「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專任教師」。一位合格專任教師的養成過程並不容易,學生進入師培系統之後,需修習各種教育基礎課程、教育方法課程及教育專業課程等,再經教育檢定及教育實習,才能具備合格教師資格,故教師教學表現具有高度專業及高度屬人性。目前教育部為強化法律專業,提高律師參訓比例,但律師未有教學專業養成過程,隔行如隔山,將教師行為皆以刑法、民法檢視,忽略教學活動的現實面。舉例來說,低年級學生通常需要老師貼身指導,教師以肢體動作關心、鼓勵學童,甚至輕拍肩膀提醒坐姿三直角,也是常有的事,但未來若教師因肢體碰觸學生,遇到濫訴就被扣上傷害罪、強制罪,動輒得咎的調查與懲處,使得教師退步三舍,師生距離遽增,友善校園何在?
112年12月初全教總及多個教師工會至教育部陳請,指出此次修法是以行政權凌駕教師專業,之後教育部又回應稱調查員引進社工師、醫師、法律專業人才等,是為回應現場需求。但現場教師難道會期待讓沒有教學經驗的人來評斷教師行為嗎?醫生專業也可由患者評斷?或由建築師來評斷?再舉例社工師,對於學校的實際情況,教師工作如何緊湊安排?不同的單元如何轉換教學策略?如何推動分組學習合作學習?如何在基本學力要求之外還要兼顧涵養學生自發、互動、共好?社工師通常沒有概念。當然,這不奇怪,就跟自然老師不會知道社工師的工作內容與艱辛一樣。目前常見的教學困境是學生呈現學習疲乏,到校不想學習,再把對環境的無奈及壓力用唱反調的方式轉嫁給老師,老師如果積極處理,容易與學生衝突,家長又抓著小把柄就投訴,越認真的老師越容易面對調查,疲累不堪,試問各位調查員,這樣如履薄冰的情形,您會想投身學校,成為「教師」嗎?
回顧此次公聽會內容,發言不乏以曾經遇過的教師違法行為舉例,但以數十年前的陳年往事訴求正義,就拿放大鏡檢視目前學校,將教師都視為豺狼虎豹,對現在的教師難道公平?此次修法由教育部帶頭將教師置於刀刃之上,實讓教師心灰意冷。教育部花費大量心力重整調查專業人才庫時,莫忘全體教師才是教育部應積極守護的『教育人才庫』,若老師心寒出走時,學生找不到老師,誰來收場?教育部實應懸崖勒馬,以溫暖的態度同理教師辛勞,以真誠的行為協助建構親師生信任關係,才是「永續友善校園」的最佳示範。
*作者為嘉義縣教師職業工會祕書長、全教總政策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