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光緒21年5月16日,林朝棟眷屬由汴子頭內渡赴閩;5月19日林朝棟帶勇北上至後隴,聞唐景崧已內渡,不久即內渡至泉州。林朝棟何以選擇不抵抗之策呢?可能有以下數因:
1.忠君觀念:身為清臣,林朝棟必然以順從君命內渡為上策,林文明(朝棟叔)違逆清廷引來殺身之禍的悲慘下場,記憶猶新。
2.不滿唐景崧與民主國官員:唐氏重廣勇而輕臺人,自他以下之民主國官員一心尋求機會內渡,林朝棟自然不願投入這場有功無賞,而可能自取滅亡的戰爭。
3.日軍之優勢:日軍武器、士氣等均凌駕清軍之上,勝算不大。
4.臺人命運共同體觀念未形成:在敵我優劣形勢下,未嘗不能結合全體人作一殊死戰。然而,「臺灣人」意識至清末仍未形成,無法成為抵抗外侮的號召力量。
5.保產觀念:在不利的大局面下,林朝棟選擇保身又保產之道,即本人內渡,而族人順服日人,以保住林家龐大產業。
馬關條約簽訂後,清廷諭知駐臺人員內渡,日本政府亦下令臺民在兩年內(即1897年5月8日前)選擇國籍,屆期不離台者視同日本臣民,臺人須在留臺當殖民地臣民,或回大陸當清國間做一選擇。面對乙未此一大變局,官、紳、富商、地主最惶恐,為避開險地,紛紛內渡。各府、縣、廳18名首長,僅有5人留下;富商也多逃往大陸或潛匿不出,原本力主抗日的仕紳眼看大勢已去,亦多內渡。大致上,經濟情況較佳者多先避難,乃有「富民盡去,無餉可籌」之局面發生。
據日人調查,臺灣人內渡者有幾類:一是大陸有田產者;二是有科舉功名者;三是不習日本政治制度、風俗習慣者;四是居處不定之勞工、為流言所惑、逃避鼠疫者,在280萬人口中,離去者計有4,456人,比例不算高,且其中有為科舉而內渡者。此外,至1897年5月選擇國籍截止日期前,又有不少人返臺入籍。據臺灣總督府「外事課囑託」陳託之調查,回中國之人,農工業者,每百人中有一、二人;富商、大賈,每十人中有一、二人;貴族、士紳則每十人中各有五人。可見與清廷關係愈密者、經濟情況愈佳者,歸清比例愈高。如板橋林維源在5月10日離臺,張士箱家族亦有族人內渡。
綜合觀之,林家原有意抗日,但因清廷已棄臺,在臺官員亦無意保臺,林朝棟改採不抵抗策略,不與日軍爭鋒。其中下厝系,自林文察至朝棟均身居官職,自然忠於清而內渡,另求發展。 至於其他族人,林朝棟則指令留臺以保家護產。
*作者黃富三,歷任臺灣大學歷史學系教授、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籌備處研究員兼主任、臺灣史研究所研究員(至 2010 年榮退)。本文選自作者著作《霧峰林家三部曲:興起、中挫與重振》(聯經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