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委范巽綠昨(17)日透過新聞稿表示,不義遺址存有維護管理不足等問題,且若稱為「人權歷史場址」更為妥適,監察院呼籲行政院盡速完善不義遺址保存的相關法制規範,以利保存不義遺址的轉型正義任務能永續推動。
范巽綠指出,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明定「不義遺址之保存」為轉型正義任務之一,促進正義轉型委員會(促轉會)於2021、2022年公告審定二二八事件不義遺址25處、白色恐怖不義遺址17處;2022年5月27日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修正,促轉會解散後,行政院成立人權及轉型正義處,其中有關「保存不義遺址」事項,交由文化部承接,然而促轉條例公布至今已6年,政府機關對於已公告或潛在不義遺址之調查研究、保存和修復再利用等事項之實際推動保存相關作為實有不足。
范巽綠表示,不義遺址之保存為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所明定之轉型正義任務,其中台南市政府對於台南市之不義遺址,自107年起逐年進行4期「台南人權歷史場址調查計畫」對於不義遺址之維護管理相對較為完整,如規劃湯德章正義與勇氣之路等,並利用新媒體讓參觀者能自助式情境導覽,透過Podcast(網路廣播)語音講述各人權歷史場址故事,結合新興科技及媒體,促進跨世代理解與參與。此外,台南市文化資產保護協會理事長曾國棟及社團法人台南市湯德章紀念協會理事長黃建龍等民間人士,集結民間力量,募資投注於文化資產及人權遺址之保存維護,建立民間與政府合作之良好範例,用心及成果殊值肯定。
列出不義遺址保存問題 范巽綠籲行政院督促主管機關妥善研議
范巽綠提到,目前對於不義遺址之保存,仍存有私有所有權人反對「不義遺址」名稱及登錄文資(歷史建物)、不義遺址現場欠缺標示講解、不義遺址維護管理不足、現有程序難以處理私有產權等問題;現有64處未審定之潛在不義遺址,文化部規劃依公有、私有產權歸屬及建物或有、無遺構分4批進行調研與送審,但遺址說明來源為何?處理之先後順序是否妥適?仍有待詳予檢視。
范巽綠表示,有關不義遺址保存維護之補助情形,自107年迄今僅有高雄市政府、台南市政府、雲林縣政府、桃園市政府、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等6縣市申請,且文化部編列之補助預算每年僅約230萬至540萬之間,實有不足,呼籲行政院應督促相關主管機關妥善研議,盡速完善落實不義遺址保存之相關作為,透過不義遺址空間保存、歷史記憶重建與再利用規劃,轉化成為全體人民之集體記憶及法治教育之場所,建立更全面的識別、詮釋與紀念機制,促進跨世代參與,邁向落實自由民主憲政秩序、轉型正義主流化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