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八里「媽媽嘴」咖啡店雙屍案兇手謝依涵已遭判無期徒刑定讞,不過被害人陳進福兒子陳曄、陳晞仍要求索賠,向咖啡店老闆及3名股東要求賠償,一共631萬元8820元,原二審判賠,不過如今最高法院廢棄判決,再度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
「媽媽嘴」女店長害2命!史上最衰雇主「連帶賠償368萬」
陳曄、陳晞向凶嫌謝依涵、咖啡店老闆呂炳宏、陳唐龍、彭元忠4人和媽媽嘴企業公司索賠,2021年更二審判決出爐,當時判決呂炳宏、陳唐龍、彭元忠應和謝依涵連帶賠償631萬8820元。
然而最高法院指出,謝依涵是受僱於媽媽嘴咖啡合夥團體,更二審若認定呂炳宏等人之間不是合夥的共同出資關係,那要求他們賠償不符不爭執事項,且若不是合夥關係,3人應負連帶責任的法律依據為何?顯然更二審有判決不備理由之違背法令情事,因此再度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
另外,最高法院認為,更二審以咖啡店提供的飲品不符合《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第1項所定安全性,論斷3股東未盡監督受僱人職務之責,因此廢棄發回更審。
而另外一名死者張翠萍的母親則向呂炳宏求償部分,最高法院判決呂炳宏及2名股東與謝依涵須「連帶賠償」張母368萬餘元定讞。
回顧「媽媽嘴」命案!女店長「咖啡下藥」害2命竟3度逃死
謝依涵是「媽媽嘴」店長,為了盡快與男友結婚,兩人密謀殺害長期資助她的常客陳進福,竊取財物。2013年2月16日,謝依涵將安眠藥摻入陳進福與其妻子張翠萍飲料中,接著將昏迷的兩人帶到紅樹林殺害並盜領存款。
謝依涵被警方逮捕後,短短26天內卻四度更改供詞,但最後警方仍依涉嫌強盜殺人罪、詐欺取財罪、竊盜罪、傷害罪、偽造文書罪等五項刑事罪名將謝依涵提起公訴,法院曾三度判決死刑,最終判處無期徒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