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駐大阪辦事處處長蘇啟誠於自家輕生一案,引起社會大眾對假新聞的關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重申,為了杜絕假新聞現象,《廣播電視法》規定假使廣電業者有違反事實查證致損害公共利益,或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最高將開罰200萬元,同時也強調媒體應自律才是主要的解決之道;但此呼籲卻遭綠委批評「千年月經文」。
民進黨立委林靜儀對NCC的申明表示,如有法理依據,NCC應加強開罰違規媒體,如若法有不足則推動修法,「NCC講媒體自律已經是千年月經文了。」林靜儀更指出,其實不只假新聞,先前媒體曾出現對於特殊疾病患者或是女性有歧視的字眼,也多次向NCC反應,只得到「呼籲媒體自律」的結果。
王定宇:NCC需明確表態,情節重大者是否撤照處分
對於以法律手段處置違規媒體,王定宇表示,最重要的是NCC需明確表態,至於情節重大者是否撤照處分,王定宇則認為盡量不要走到那一步。王定宇也提到,媒體自律不足時,NCC應擔起「他律」的角色。對於經常違規、無自律精神的媒體,王定宇質疑是否還能稱作「媒體」,或只是特定單位的傳聲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