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35年的3月15日這一天,紐約時報罕見的刊登了中國女藝人的送葬新聞,稱之為「近代國際史上最大葬禮」。前一天在上海,有將近30萬人為了這位藝人送葬,隊伍綿延至少三公里,還有影迷為她自殺。這位藝人,選擇在婦女節這天離開這個世界,當時年僅25歲,她是阮玲玉。
阮玲玉是中國默片時代最有名的女藝人,由於當時沒有聲音,對於演技的要求當然更高。她透過辛苦的練習與天分,在第一部片的試鏡中就大放異彩。往後在短暫的九年間,演了29部電影,更曾於1933年,獲得中國十大電影明星的殊榮。她擅長扮演中國低下階層的女性,也能演活許多不同角色。但是阮玲玉的出身背景比較辛苦,父親早逝,母親在張姓大戶人家幫傭,高中還沒畢業,就因為沒有家庭支持而輟學,開始了她的演藝生涯。
她在事業上很成功,這是許多人都知道的事情。與此同時,她的感情卻一塌糊塗。她在15歲那一年,認識了18歲的張達民。張達民是張家的四少爺,張媽媽當然反對這種不是門當戶對的交往,兩個人於是在外同居。然而,張達民在同居後,就露出真面目。他吸食鴉片、好賭、在牌桌上往往一擲千金,很快就把分家產之後的錢敗光。阮玲玉當時已經開始嶄露頭角,於是轉而向這位同居人要錢。
他為了跟阮玲玉要錢,毆打阮媽媽、阮玲玉,要脅要把他們的交往、上床經過賣給報紙與雜誌,甚至會把當時另一個女藝人胡蝶與未婚夫在法庭上的報導遞給阮玲玉看,因為當時家事法院審理公開,媒體都會前去旁聽。他就這麼勒索阮玲玉,要她不斷的給他金錢上的援助。
接著,阮玲玉遇上了唐季珊。唐季珊是上海當時的大茶商,也投資了阮玲玉所處的聯華電影公司。他當時猛烈追求阮玲玉,也購買上海的獨棟洋房給她。阮玲玉在進退為難之際,有這樣的伴侶關心她,於是開始跟他交往。
張達民知道這件事後,心有不甘,覺得搖錢樹大概快離他而去,於是向報紙披露他與阮玲玉交往的往事,並且污衊她與唐季珊的交往過程,上海媒體接到這種爆料,寫起報導來彷彿親見親聞,就像在天橋下說書的一樣,每天放送。唐季珊於是向上海地方法院提告,法官判決唐季珊敗訴。此時張達民趁勝追擊,又向阮玲玉提出侵佔財產的告訴,而因為阮玲玉當時跟上海媒體關係不佳,因此媒體對於這些虛構的事情大做文章,每天都以頭版刊登八卦,不斷的用「通姦」、「秘聞」等等字眼污衊阮玲玉。
唐季珊為了反擊張達民,不甘示弱,也將張達民跟阮玲玉的關係拿出來說嘴,兩個陰險狠毒的男人不顧阮玲玉的感受,不斷在報紙上以阮玲玉為題,互揭彼此的隱私,許多小報記者也繪聲繪影,加油添醋寫出《阮玲玉通姦記》等等不堪的文字。阮玲玉與兩個男人的故事,轟動上海灘,張達民透過媒體的推波助瀾,讓阮玲玉成為市井小民茶餘飯後的笑話,她的故事被編成許多不同版本,不斷的流傳在小報與口語間。
與此同時,唐季珊原本就不是專一的男人,他又愛上了另一個上海有名的交際花梁賽珍,而且經常毆打阮玲玉。對於阮玲玉與張達民之間的關係更完全不能諒解。在那個「男人有錢就可以三妻四妾、毆打女人的混蛋時代」中,阮玲玉毫無招架之力。而在張達民的糾纏與唐季珊的家暴、外遇中,阮玲玉辛苦的活著,那些生活中的困苦與感情上的折磨,就像刀子一樣,不斷的傷害她。
「我現在一死,人們一定以為我是畏罪。其實我何罪可畏,因為我對於張達民沒有一樣有對他不住的地方,別的姑且勿論,就拿我和他臨別脫離同居的時候,還每月給他一百元。這不是空口說的話,是有憑據和收條的。可是他恩將仇報,以冤(怨)來報德,更加以外界不明,還以為我對他不住。唉,那有什麼法子想呢!想了又想,惟有以一死了之罷。唉,我一死何足惜,不過,還是怕人言可畏,人言可畏罷了。」
人言可畏、人言可畏。或許,嘲笑阮玲玉私生活的人,跟最後送她出殯的人,不是同一批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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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林安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