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大將蘇定方,戰功卓著,因得罪史官,致大功不顯;日前猝逝的王大律師宗偉,雖未與史官齟齬,亦有不顯之大功,考其生平,知其多才多藝,筆者恐王兄沒世,名不稱焉,試申述一二。
王兄給人第一印象,身材肥碩,黑框眼鏡,滿頭大汗地,騎乘自行車趕來,突想起電影《魔鬼代言人》,約翰漢彌頓自稱:「我看似平凡,從第一天就被低估。」乃真人不露相,後果真如此。在五院幾乎齊聚,「六大派圍攻光明頂」為難管校長,能獨排眾議,力挽狂瀾,王大狀,可謂臺灣律師界第一人。
王大狀臉書自我介紹:「科技背景出身,政治立場嚴重不正確,長期擺盪於匪諜與國特之間,一個不完整的律師,對憲法與行政法,創新與近代歷史均有興趣,好管閒事。經公共電視認證為我國不重要的學者與研究者。」好管閒事為真,其餘王兄過謙。初次見到王兄,是在律師前輩們,群策群力,協助前臺大校長管中閔順利就任的會議。王兄發難,做給貓戴上鈴鐺的老鼠,要擔任對教育部,允許管校擔任校長之假處分的當事人。
或問:前開案件,「訴訟實益」為何?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實務不易成立;但當年,管案已折兩位部長:潘文忠與吳茂昆先生,由葉俊榮教授,臨危受命繼任;為避免教育部,繼續含混其辭,必須從訴訟,讓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將「管案」法律關係「定性」:是否為行政處分或觀念通知?若為行政處分,其行政機關?公權力?個別性?法律效力?是否單獨行為?處分相對人,是否管校長?以王兄發動之本案,讓司法單位表態,筆者與俞百羽律師,無償擔任代理人。終於,葉教授本著學術良心,核准管校長上任,他也旋即辭職。2018年,有執政黨蠻橫,插手管案,方有在野黨,縣市長大勝;然今王兄,人走茶涼,無人揚善王大狀,辭世之後,豈非「大功不顯」?
或問:王宗偉大狀有無著作?法律界學界與實務界,多能人異士,然兼具二者,為人傳誦者寡:最著名者,乃法學巨擘陳樸生教授,曾任最高法院院長與司法院大法官,所著《實用刑法》、《刑事訴訟法實務》為臺灣重要的刑事法學著作。試想:官位大小,王律師自不能望其項背,然就逆流而上,不畏強權,則王律師似勝過陳大法官?王律師所著《專利法》、《行政程序法》、《訴願法》、《國家賠償法》已經尚未問世的《商業事件審理案件法》身為公務人員,仗義直言,不畏流言,乃立德,此其一;能讓自己的訴訟結果,促進管爺上任,乃立功,此其二;雖王大狀前開著作,皆簡明白話,融入王大狀個人體悟,則係「六經註我」,乃立言,此三;總上三者,王大狀,「專打硬仗,也打勝仗」,能不說是壯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