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曉玲的客觀錯覺是一種隧道視覺(tunnel vision),她經由法律專業與博士學位,看到一個自以為是的現實(人民在上,我代表人民質詢,就是上對下),更企圖以兩個外加的屬性(法學與博士),堵住所有人的嘴(你/妳們懂什麽)。畢竟,絶大多數台灣人民都没唸過法學,也不具博士學位。對她來説,客觀上,我們都是夏蟲,不足以語冰,没有任何資格可以質疑她在法律與道德高地上的發言,那些指手畫脚的人不過是自曝其短。
按照翁曉玲的邏輯推演,台灣似乎没有誰可以檢視她的話語。她的客觀錯覺大概是基於以下幾個假定或陳述:
第一,行政院長位在立法委員之下,各部會首長就更等而下之了,誰敢斗膽忤逆。第二,全體立法委員平起平坐,就算是立法院長也非頂頭上司,没有上下之分,誰可越俎代庖。第三,立委在院内的言論對外不負責任,即使胡説八道,選民和新聞記者都是院外人,誰能興師問罪。第四,學而優則仕,教室與立法院議堂没有太大不同,佔有一席之地,身教言教並行,誰與争鋒。
不過,只要多方觀察與審視,我們不難發現,翁曉玲並非真的高人一等。過去19年,她一直是副教授,學術職位還差教授一階(當然,教授未必比副教授厲害);博士也頂多是學術領域的終端學位,無關智慧高低。她的愚蠢在於,執意透過客觀錯覺,對抗他人的知識、知覺與觀感。她在臉書上譏笑唱反調的人,經過媒體轉載後,等於昭告更多的人,面對她的立委身份,宜肅然起敬,尤其别不知好歹,非議她的法學知識(我是博士耶)。
一般「有興趣找碴的讀者」,是否真的需要買翁曉玲的博士論文來讀讀看?她的論文以德文書寫,内容涉及德國的電影廣告法律,無關憲法,即使讀者懂得德文,千萬别浪費錢。不論是知識或常識,誰都明白,一個壞了的蛋,往往臭氣撲鼻,不需要打破,聞聞看,就可以丢了。從翁曉玲的話語檢驗,她一付道貌岸然,卻混身散發出腐朽的學究味道。
翁曉玲的客觀錯覺源自人民托付,讓她以為在立法院擁有「上對下」的高位。我們不妨站在人民殿堂的高度,往下看,衆裡尋它千百度,她不過是1/113的一個立委,0.009豈止微不足道,簡直輕如鴻毛,丢到水裡也不會噗通一聲。
*作者為美國明尼蘇達大學雙城校區名譽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