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淨零碳排急就章,政府機關一人一把號?

2024-03-13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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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機關帶頭邁向減碳的先進議程,但目前的減碳政策卻像是趕鴨子上架,絲毫看不出有整體策略及推進方向。(資料照,顏麟宇攝)

政府機關帶頭邁向減碳的先進議程,但目前的減碳政策卻像是趕鴨子上架,絲毫看不出有整體策略及推進方向。(資料照,顏麟宇攝)

為與世界降低零碳排趨勢接軌,我國於去年通過《氣候變遷因應法》,國內行政機關亦由環境部領銜,逐步檢視並修正相關子法,目的在於朝向我國2050淨零碳排之目標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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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政府機關帶頭邁向減碳的先進議程,應該給予肯定及讚賞,但綜觀目前的減碳政策卻像是趕鴨子上架,絲毫看不出有整體策略及推進方向。

對於溫室氣體的管控,大抵脫不了開徵「碳稅」(Carbon Tax)及「總量管制趨動的交易」(Cap and Trade)兩種手段,前述手段都需要跨部會協同合作施行,但在現行《氣候變遷因應法》條文中,卻發現除了前述兩種手段外,還新增了「碳費」(Carbon Fee)作為解決方法,在該法修正週年慶的現今,不僅《碳權交易辦法草案》仍在公聽會階段、碳稅只聞樓梯響,乃至於碳費費率依舊研議中,回頭看看彼時該法修正通過、業界企盼著我國產業環境能與國際接軌的歡欣場面,這樣的結果像極了就學時候不受歡迎的同學(環境部),向班上兩位風雲人物(財政部與金管會)發出派對邀約,卻慘遭已讀不回的窘迫局面。

不過從該法中依舊能看出環境部的良善立意,意欲成立溫室氣體管理基金來應對氣候變遷風險,而碳費便是其中的收入來源之一,亦即學理上所稱之「特別公課」。

政府基於政策目標而向特定族群徵收規費的案例所在多有,惟前提是須依法明定才可進行徵收,在筆者研究各機關的碳排管控相關措施時,農業部之「生態系服務價值」一詞映入眼簾,其目的同樣是以徵收規費手段來應對氣候變遷風險,先不論價值是否能轉換成價錢的哲學問題,農業部逕自將「生態系服務價值」納入其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處務規程中,試圖在應對氣候風險的道德大旗下,通過未經過法律授權之特別公課徵收。

在政府發展淨零碳排的大目標前提,民間及企業更想看到的是行政院所提出的整體目標及策略方針,而非各部會各行其是,最後不僅導致淨零的目標未能達成,又造成民眾霧裡看花導致權益受損的雙輸局面!

*作者為前立法委員法務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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