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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31-SMG0035-快訊小紅條兒

高克培觀點:請政府嚴防惡質代書詐騙

2024-03-17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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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安全網漏洞處處,其中詐騙案的受害者,學社經弱族群勢居多。(Gogolook提供)

社會安全網漏洞處處,其中詐騙案的受害者,學社經弱族群勢居多。(Gogolook提供)

社會安全網漏洞處處,其中詐騙案的受害者,學社經弱族群勢居多。政府看來不是束手無策就是或無感,殊不知,只要大家略加盤點,還是可以有許多對策可行,且看如下近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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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新聞報載:一位賣麵為生的婦人想將房產遺贈孩子,經好友介紹某代書辦理相關手續,未料印鑑證明、房屋權狀全交出給該代書,該代書卻私設抵押權給他人,後來查出該代書前科累累(還是通緝犯),過去曾私自設定抵押、移轉過戶被判刑。婦人無端背負巨額債務、甚至被債權人恐嚇法拍,未來要法律程序走完、爭回所有權,不知何年何月。

對該新聞報導之後,「船過水無痕」,好像沒有任何有關官員反省、也沒有任何媒體追究漏洞到底在哪,更別說如何在法律方面幫助那位可憐的婦人?

事實上新聞內容已明顯地告訴我們謬誤之所在以及可以且立即該採取的糾正之道,茲分別以Q和A論述管見:

Q1、該代書已前科累累卻仍在執行代書業務。

A1、政府應要求「代書」執行業務時需提出「執業執照」(當然通過資格考之試之後),政府並法定,有偽造文書等犯罪前科者不得從事「代書」行業;任何代書若有相關的犯行,立即連線主管機關取消該人執照,否則,無異讓流氓匪徒當警察、性侵暴行者當幼兒保姆。

Q2、該代書私設抵押權他人。

A2、依法,代書只是「協助」民眾處理民眾不動產抵押、轉贈、買賣…等手續,地政機關在處理民眾時,一定要求所有權人親自到場,若實在不能親臨現場,代書(或代理人)必須提出手機錄影、錄像及錄音,證明所有人的意願屬實,代書(或代理人)個資需記錄於流程。若有疑慮,可請警方到場協助,這方面,銀行業者的把關,成功地防止許多詐騙案,令人感佩、值得地政機關參考。

Q3、一如新聞裡的賣麵婦人,房產常是嬰兒潮時代人努力一生珍貴的成果,瀕老之際的他們莫不希望安心的交付予千禧年代的兒女。

A3、其實三不五十就會有類似的詐騙案,智能漸退的老人愈來愈多,政府部門若再視若無睹,未來的弊案絕對只會更多、不會更少,因此必須強力對民眾宣導,教育他們需要時,一定要找合法證照且政府登錄在案的代書(而非僅憑友人介紹);身份證正本、印鑑章和印鑑證明不可以同時交付他人;抵押、移轉、過戶等手續,盡可能親自參與,或至親陪伴…等等。

社會安全網沒有最安全,只有更安全,政府、民間,大家齊心協力,絕對邪不勝正!

*作者為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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