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金門撞船事件該總清算了

2024-03-14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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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14日,我方海巡船在金門海域檢查一艘在追捕過程中傾覆的船隻。(美聯社)

2024年2月14日,我方海巡船在金門海域檢查一艘在追捕過程中傾覆的船隻。(美聯社)

2月14日金門海巡隊驅離大陸「三無船隻」時,該船翻覆導致2人死亡的不幸事件,最終在海巡署以及大陸人員進行15次協商之後仍宣告破裂。這場意外本可以和平收場,卻因為有人試圖利用該事件,在目前政治對立情勢下,塑造「抗中保臺」的情緒勒索而變質。但空有算計之心卻無廟算之能,自身既提不出任何事證,美國又拒絕挺臺,最終演變成自身的政治風暴。這倒不打緊,但本案在法律執行面上,自貶中華民國國格,將中華民國執法單位的尊嚴踐踏在地,這筆帳不能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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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大陸「三無船隻」在金門禁限海域因各種原因行駛不少見,海巡進行驅趕亦是秉公執法,只要提出充分的執法影像及雷達航跡,本案至多是執法過當。結果海巡署先說陸船「蛇行拒檢,不慎翻覆」,卻在金門地檢署發現碰撞痕跡後改口「船身多次接觸」;聲明中確認事發當時沒有任何錄影及相片,卻拒絕公示案發雷達航跡,讓整起案件迅速變味。海巡人員多數擁有司法警察身分,警察執法遭質疑後提不出執法錄像,官署甚至刻意隱匿證據以及執法過程,本身就是重大過失。如果今天遇難的是臺灣人,海巡署長的官位恐怕都難保,但因為對方是大陸人,從海巡署到海委會卻視如兒戲,難道真的認為大陸人命不值錢,還是中共無能到沒有借題發揮的能力?

海巡署的聲明以及記者會已重創自身威信,直屬長官海委會主委管碧玲竟在2月19日大陸海警船強制登檢金門藍色公路「初日號」遊輪後,說出「會教育(臺灣)船舶,若有登檢要求不必停留並通知海巡馳援」,這種言論豈非反襯本案大陸船隻拒絕海巡臨檢而加速逃竄的行為「具合法性」?對臺灣地區的船隻來說則毫無意義,因為沒有任何合法船隻會不理會大陸海警船的登臨,自找麻煩。金門禁限海域事實上亦屬大陸領海範圍,雙方在執法重疊區域本就應相互尊重而非針鋒相對,管主委的言論反而加深海巡署的執法危機,難道我們的海巡弟兄已準備好在海上與大陸的「同行」們進行物理上的「執法競合」?

最終,也可能是最致命的一點,是大陸拒簽交接證明。2月20日美國國安顧問蘇利文(Jake Sullivan)及國務院發言人,均針對金門事件發言,卻均未表態支持臺灣海巡執法權,亦未譴責大陸海警船進入金門禁限海域及登臨臺灣船隻。不知是否兩人的發言讓民進黨政府慌了手腳,竟在同一天與陸方移交獲救的2位大陸漁民時,面對陸方紅十字會拒絕簽署海巡人員提供之「遣返人員移交證書」後,我方竟然沒有堅持自身立場,亦未即時讓金門紅十字會等民間團體出面辦理交接程序,就讓陸方逕自將兩人帶回大陸。陸委會副主委詹志宏事後證實,過去交接人員時「都有簽署(交接證明)」,但辯稱「交接證明」僅為「雙邊見證的紀錄」,意指並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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