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協助林金連園長所屬彰濱工業區內林之泉飲用水公司承租轉承購(006688)一案,接獲了許多朋友提供當時的媒體報導、立法院公聽會的報告內容及經濟部的關鍵公文,這些資料的曝光足以讓我們確定當時民進黨政府所提出的006688方案,承諾土地出售的價金乃是與廠商在簽訂「承租轉承購契約」當時(即20年前)的價金,而不是政府重新評定的價格。本文乃是要提供當時的相關資料予以佐證,更期盼這些資料能夠喚醒民進黨政府的誠信。
(前)彰化縣長翁金珠及工業局長陳昭義的敘述
根據《經濟日報》(2002/12/25)報導,當時彰化縣長翁金珠表示:「新優惠辦法除了調降廠地租金,還規定廠地租用八年後,業者可依原租約議定的售價買下廠地,已繳納的租金並可抵付售價款;如果連續租用廿一年,且按期繳納租金者,業者即可無償取得廠地所有權。」彰化縣工業策進會總幹事徐火旺也表示,「這次新政策主要回應廠商要求,將原有的『006688』方案作改良,土地承租費率從7%降為4.8%,承租21年後土地免費送給廠商,而且價格以承租當時計算,不必再每年增加利息,越早租越便宜。」根據《聯合報》(2002/12/31)報導,徐火旺再次表示,「為鼓勵廠商到工業區投資設廠的『悾悾六六八八』方案,原承租費率百分之七,修訂後改為百分之四點八,租地廿一年可取得土地所有權,利用原方案承租土地的業者,可適用新方案,至於土地出售價格,則以原承租時間售價計算,越早租越划算。」
又據《經濟日報》(2003/07/30)報導,彰化縣長翁金珠及工業局長陳昭義於同時受訪時表示:「翁金珠在這場定位為『超越巔峰』行動的招商會指出,廠商到彰濱租地設廠,土地租金率只要4.5%,而006688方案前兩年免租金,第三、四年打六折,五、六年打八折計收,條件實在很好。她說,營運良好、想把土地買下來的話,所繳租金都可以扣抵地價,且在租地滿22年後,土地所有權就移轉給投資人,也符合國人『有土斯有財』傳統。陳昭義補充說,006688方案最大誘因其實是在可以『由租轉購』條款,廠商租用22年後,土地就變成自己的,且自租用日起,地價已『凍結』,其間改租為購的話,估算約可節省一半地價,非常划算。」再者,經濟部工業局長陳昭義於另外一次受《經濟日報》(2003/10/16)訪問時再次表示:
「『006688』方案,除了前兩年免租金外,就以租金折抵地價最具誘因,也就是廠商繳交租金20年後,可以無償取得土地,對有意長期進駐工業區的廠商十分具有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