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中華民國陸海空軍軍人讀訓」源自「日本帝國陸軍軍人讀法?」

2024-03-30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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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本忠誠。守信義。不容有虛僞矯詐之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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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正禮貌。肅威儀。不容有褻慢放蕩之行爲。

第三條 修道德。崇樸素。不容有紛華侈麗之行爲。

第四條 敬長官。睦同儔。不容有倨傲粗暴之行爲。

第五條 重服從。明退讓。不容有抵抗誇張之行爲。

第六條 愛名譽。勵廉恥。不容有汚辱貪鄙之行爲。

第七條 耐勞苦。盡職分。不容有推諉敷衍之行爲。

第八條 奮事功。競進步。不容有委靡柔懦之行爲。

第九條 急公益。端志趣。不容有營私結黨之行爲。

第十條 尊人道。重公德。不容有殘忍擾害之行爲。

以上所揭。實軍人不易之法守。亦軍人應有之精神。吾等軍人。宜各珍重寶愛。拳拳服膺。倘違此旨。不啻目放其法守。自滅其精神。何以對前人。何以示來者。況陸軍刑法懲罰令。條例綦嚴。出此範圍。必將陷入刑網。得罪民國。辱及家聲。甚且剝奪天賦之公權。喪失平等之勢力。小則辱及一身。大則兼累子孫。尙何面目立於四萬萬同胞之羣乎。善惡榮辱。皆所自取。何去何從。吾軍人其愼之哉。

以及袁世凱於1914年11月11日發布的陸海軍大元帥宣令第二號:

民國締造方新,時艱孔亟,國防所寄實在軍人,國家與人民本同一體,國家之安危切於一身之利害,雖在平民尚當交勗捍衛,况軍人專責有歸,能勿痛自奮勉,本大元帥親歷軍事,垂四十年,深念治軍要義,貴有團結堅固之精神,我國人民之精神在於忠孝節義,即一國軍人之精神不外於此,不負其主,不辱其親,不避難而改志,不趨利而偷生,能行此者流芳千古,雖死猶生,不能行此遺臭萬年,生不如死,我軍人尚其勗之,凡為官長有訓導之責,其在士卒有服膺之義,茲頒訓條,著為法守,我有大眾,咸共懍遵。

軍人宜效命國家。忠事元首。堅心定志。切戒妄聽邪言。

軍人宜愛護人民,恪守軍紀。盡職安分。切戒茲事騷擾。

軍人宜親敬長上。竭誠盡禮。切戒疏慢瀆犯。

軍人宜友愛同伍。同生共死。切戒仇嫉猜疑。

軍人宜服從命令。齊心協力。切戒玩抗遲違。

軍人宜練習技藝。忍苦耐勞。切戒媮惰安逸。

軍人宜奮發志氣。切戒畏難偷生。

軍人宜整肅儀容。切戒懈怠驕躁。

軍人宜崇向信義。切戒言語欺詐。

軍人宜愛惜名譽。切戒行為卑鄙。

以上兩版本皆早於蔣介石所提之「軍人讀訓」,其三段架構更是與袁世凱之「軍人訓條」如出一轍,即便明確可見沿襲自北洋政府版本,卻難尋國軍相關政令宣教提及片語隻字,無視歷史與抄襲,一昧的盲目擁蔣為原創,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此現象與「國軍教戰總則」演進歷程相似,國軍亦奉蔣介石手書之〈步兵操典草案綱領〉為源頭,但內容也非其所原創,而是一樣承襲自北洋政府所頒之《步兵操典》總綱部分,此版則為譯自日軍同名操典後的改寫作品,有興趣的讀者可參考筆者前作「大日本帝國陸軍最後的驕傲—國軍教戰總則抄襲篇」內有更詳實的考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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