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輝建構出來的憲政體系中的無力國會,卻在陳水扁擔任總統朝小野大的8年時光,因在野黨種種「每日一扁」的行徑讓國家整天吵吵鬧鬧把台灣人民嚇壞了。接下來16年馬英九和蔡英文執政的時期,台灣選民都把立法權和行政權交給同一個政黨,希望這個政黨「好做事」避免各種不理性、甚至惡意的杯葛,結果是國會多數黨成為執政黨的橡皮圖章,國會始終沒有進行改革,建立起對行政權的有效監督機制削弱行政權的肥大,然後選民只能在吃虧之後才抱怨執政黨「換了屁股就換了腦袋」。
問題是「換了屁股就換了腦袋」是人之常情,會搞出「自廢武功」這種行徑的,往往都不是正常人,台灣憲政史已經遇到一個李登輝,怎麼可能短時間內又遇到另外一個,用「執政者必須是聖人」當前提去設計憲政制度實在太不實際了。現代民主政治的監督機制,就是為了防範這種情形才被創造出來,讓有人性缺陷的人類掌握龐大的公權力時,不至於因為權力不受控搞出太大的災難(權力者在不受控的狀況下搞出多大災難,歷史上可是血跡斑斑啊)。
別把國會改革當成懲罰執政黨
只是我們國家的政黨,在比起外國可說是為時尚短的民主機制建立期間,已經成功地說服支持者政黨競爭其實是一種敵我矛盾、甚至是善惡大戰──我是好人、對手是十惡不赦的大壞蛋,所以監督機制只是為了要讓大壞蛋不能幹壞事,好人上台之後當然不需要。甚至洗腦黨粉們對手政黨要推監督機制,是要抹黑「我們」是壞蛋,是一種敵人的認知作戰(民進黨就大喇喇地指稱如果國會議員可以聽取國家機密,那麼親中的國民黨和民眾黨,會拿這些機密去給中國出賣台灣)。
從在本屆國會國會改革法案終於有了通過的可能性,我們可以發現,要實現讓國會擁有有效的監督行政權工具,正確的做法根本不是「打倒萬惡的民進黨(國民黨)」,而是選民應該要培養自己行政權投一黨、立法權投另一黨的投票行為,認知自己的投票是為了防止權力者濫權,而不是被權力者慷慨激昂的說詞,煽動自己是在打一場善惡決鬥的聖戰。
「權力使人腐化」可不是迷因梗或是流行廣告詞,人類社會最邪惡的,永遠是不受控的權力者啊!大家要有讓立法權有足夠的工具可以監督行政權,並不是懲罰邪惡失能執政黨的認知,不然權力者很容易就用「敵我之分」的說詞,煽動你一起反對建立制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