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春假的這一周,原本在野的國民黨和民眾黨,要合力把包含建立國會聽證制度的國會改革法案推出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但因大地震而中斷。其實這些年來,我們可以透過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的直播節目,知道他早在2012年便草擬議案,不過當時是透過林佳龍等民進黨立委在立院推動,在時隔12年之後,才總算正式進入委員會排審。
是的,你沒看錯,2012年時提出國會改革法案的民進黨,而反對的則是如今力推的國民黨。原因是民進黨諸立委在2012年提案國會改革時,不但是在野黨,而且在國會位居少數,面對當時由國民黨掌控龐大的行政機器,自然會希望代表人民監督行政權的立法權能擁有更多的武器可以使用,只是身為國會少數黨難以推動法案通過。等到2016年民進黨成為國會多數黨之後,卻因為同時拿到執政權,立場當然成為希望行政權受到的監督越少越好。
孫文的五權憲法從蘇聯共產黨那抄來的
從2016年的這一篇《新新聞》報導,我們可以知道為了保護自己辛苦取得的行政權可以避免有效的監督,民進黨諸位立委用「人權」、「我簽的時候沒看到那條」等理由當成頑抗改革的理由,就像現在動不動就搬出「違憲」一樣。
台灣早年在黨國體制的嚴密控制下,不能改選的國會只是蔣介石父子的橡皮圖章,有沒有監督機制根本沒差,反正也沒有國會議員敢去實行這些權力。不過就當初「寫好看」的憲法架構來看,真正的國會是現在已經被廢除的國民大會,是孫文憲政架構中唯一代表「政權」的機構,至於包括立法院和監察院在內的五院,都是「治權」機構。
這套憲政架構其實是孫文在「聯俄容共」的時候,從共產蘇聯那學來的,而「國民大會」其實就是共產政權「蘇維埃」,而非真正民主國家的國會(所以你會發現當時的台灣政府架構和中共政權非常類似,兼任執政黨黨首的總統就是國家主席兼共黨總書記、行政院長就是國務院總理、國民大會則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當然不管左派共產黨怎麼吹自己民主,實行共產黨發明這套「蘇維埃」制度的國家就是從沒有任何一個真正的「民主化」過,自然也不會有人去計較國會的調查、聽證、人事同意等權力到底在哪──反正也沒國會議員會真的去用。在台灣要等到李登輝備位總統後,推動國會全面改選、總統直接民選,大家才忽然發現我們國會監督政府的權力被拆得亂七八糟,甚至當年李登輝推動民主改革修憲時,還因為「地方勢力選出的國會議員拿來勒索政府」這種原因,把國會對最高行政首長的同意權給廢除了。
期待權力者「自廢武功」太不實際
如此「先天不良、後天不足」的權力殘缺「無三小路用」國會,對於台灣的憲政體系造成怎樣的傷害,如果你有注意這幾天關於國會改革法案的在野黨說法,應該已經相當清楚,像是行政官員在國會議員質詢時裝皮皮、啥都不交代撐過10分鐘,國會也沒辦法對他們怎樣,只能放些「政府違背民意必遭天譴」的嘴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