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導,賴總統當選人於四月六日出席「百分百言論自由:鄭南榕和自由時代」特展開幕記者會時表示,每年言論自由日都會來紀念鄭南榕捍衛百分百言論自由的精神。對於此等表彰保護言論自由普世價值一節,實值國人認真看待。但同時國人亦更期許各個行政機關文官認真落實,始能達成不忘初心、真正保護國人言論自由之目的。
關心我國言論自由發展的國人,應多有瞭解言論自由日乃中華民國國定紀念日,於2016年12月22日由行政院宣布定於4月7日。當時發佈官方新聞稿曾以成熟民主社會的體現、培養獨立思考的能力、明辨訊息真偽的能力等三面向說明言論自由之重要性。其中指出言論自由不僅代表說話表達意見的自由,也代表思想的自由開放;每個人都應該尊重別人的想法,同時也能透過不同意見,建立理性探討的空間,這是成熟的言論自由社會要養成的國民素養。基於此等論述,行政文官當以此作為行為準則。
然而,觀諸近年來在落實國人評述公共政策言論自由過程中,仍產生諸多令國人詬病與不滿之處。以行政機關文官而言,在面對媒體、國人基於言論自由精神,共同理性探討並評述公共議題、政府施政時,實應以身作則,高度尊重言論自由,而非以打壓個人、施壓媒體方式,掩蓋施政不足或行政缺失真相。
曾有立論,基於言論自由乃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滿足人民知的權利,形成公意,促進各種合理的政治及社會活動之功能,乃維持民主多元社會正常發展不可或缺之機制,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保障。而有一句名言:「我雖然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自由」,此乃言論自由的精神。我們期盼由機關文官帶頭作起,尊重國人及媒體評述,展現新內閣自許真正悍衛百分之百言論自由的官場文化。
*作者為駐外館處同仁權益保護及職場道德提升促進會執行長、前駐外大使館經貿業務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