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因觸犯貪污等罪遭判刑定讞,傳出總統蔡英文有意在屆滿卸任前赦免,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為此於今(15)日排定專題報告,邀請法務部及司法院列席。面對朝野立委關切赦扁案議題,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表示,法務部至今未收到正式轉令,總統府也並未指示研議特赦陳水扁,但依法規蔡英文未必要交法務部研議,後續蔡英文是否會直接宣布赦扁,法務部無法預測。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日以「總統行使特赦後,該案未沒收之不法所得及停審未定讞案件之處理」為題,邀請法務部、司法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民進黨立委鍾佳濱於質詢時,列出陳水扁捲入10大案,其中龍潭購地3億元收賄案、海角7億洗錢案、二次金改收元大2億元貪污案、陳敏薰買官1000萬元收賄案,目前進度為合併執行判刑20年定讞,保外就醫中,擬赦免;國務機要費1.5億元貪污案因除罪化免訴確定,侵占機密外交款3萬美元案則無罪確定。
綠委指特赦不影響贓款沒收 莊瑞雄高呼:我就是挺扁
鍾佳濱提到,陳水扁所涉入的10大案中,二次金改國泰併世華收賄3億元及洗錢案,二審遭判18年;教唆馬永成、林德訓偽證罪案,二審無罪。但2案目前進度都在高等法案更一審停審中,而卸任後侵占1.7萬件密件公文案,及陳敏薰買官1000萬元洗錢案,進度則都在台北地方法院停審中;不過,目前停審案件不僅4起扁案,包括前總統馬英九三中案,現也處於實質停審的狀態,「大家都誤以為只有扁案停審,我們特赦會對停審產生效力,但其實沒有嘛!」
鍾佳濱指出,今天赦扁爭議的焦點,是特赦後犯罪所得是否應予以沒收,依照現行法規,沒收並非刑罰,只是對不法所得的財產秩序維護,因此無法透過特赦免除,免刑仍應沒收,而扁案目前該被收的不法所得,法務部都已沒收;他也舉出韓國的案例,前總統朴槿惠被特赦時,南韓法務部稱是為期待促成朝野理性與政治和解,赦免權是司法救濟外的政治途徑,應尊重總統職權,讓爭議回歸歷史評價。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則說,特赦是總統職權,國會應予以尊重。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則列出我國8次特赦紀錄,稱若從我國歷史來看,都是窮盡司法程序後,總統以自身高度與政治判斷行使特權,而若因特赦對象發生疑慮,就不是法律問題,因為這些都是政治判斷,社會如何非難、評價就是另一回事,但這不是總統特別大,而是憲法賦予的權力,「阿扁這個議題,我從來都不避諱,我就是挺扁,都認為要特赦,正反意見誰不知道會有,誰不知道社會上會有壓力跟衝擊?大家都知道啊!但就像阿扁講的,政治案件就是政治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