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打壓生產者≠淨零減碳」碳費政策不應淪為反商仇富

2024-06-15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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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防止產業外移至碳管制較為寬鬆之國家,反而增加全球排碳量,給予高碳洩漏風險產業政策緩衝乃是全球共識。環團知曉碳洩漏此一概念,卻屢次批評政府不應給予 0.2 的高碳洩漏風險係數,認為這是將碳費「下殺 2 折」。LSE 報告中提及,保護競爭力和避免碳洩漏的措施應側重於在不削弱碳價格訊號的情況下,在國內和國外生產商之間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環團據此批判台灣不應過度仰賴優惠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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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LSE 報告從未反對提供高碳洩漏風險產業免徵額度以及優惠費率,考察歐盟、英國、新加坡、南韓等碳定價先進國家的做法,各國甚至願意給予高碳洩漏風險產業 100% 免徵額度,並且提供許多津貼補助。「台灣碳定價之父」李堅明亦曾公開表示,除了對於高碳洩漏風險的行業別,可以給予 90% 至 95% 的減免幅度,對於願意自主減量的企業,也應該給予優惠費率。由此可見,台灣 0.2 的高碳洩漏風險係數非但不落後於國際標準,更可說是高於國際標準許多。

討論優惠費率,也應該意識到這一政策工具與自主減量計畫攸關。雖然自主減量計畫常被激進的環保人士打上「先喊先贏」、「隨便喊價」的標籤,但當中依舊設有檢核、盤查制度。企業固然可以畫大餅、給出不切實際的目標與時程,但如果無法通過盤查、達到減量標準,企業將被取消適用優惠費率、追繳差額。政府自主減量計畫草案與 LSE 報告的建言相符:「優惠利率為符合條件的實體提供折扣,減輕碳定價的財務負擔。這種降低往往是暫時的,並受採用脫碳計劃等條件的約束。」台灣政策框架與國際法規既無不同,優惠費率又尚未定案,環團指謫環境部恐給予產業過多優惠,未免無的放矢。

環保人士呼籲轉型才能提升競爭力,但碳費開徵無疑是施壓污染者減少外部成本、改善生產模式的棍棒。即使政策給予部分緩衝,也只是如同練習武術時配戴護具,避免體質沒提升卻受重傷,不應被曲解為「污染者優惠」。若是國內企業為了轉型陷入經營困難,對於國家社會反而是落入惡性循環。

打壓生產者≠淨零減碳。(作者提供)
打壓生產者≠淨零減碳。(作者提供)

引用錯誤資料鼓動反商輿論,無助於台灣永續發展

由於碳定價政策制定較晚,台灣確實應該加緊推動永續發展。即使產業、環團各執一詞,也是為了人類福祉與全球氣候變遷議題做良性討論。然而有些論者援引錯誤資料,認定台灣碳費政策太過寬鬆,卻不利於穩健減碳工作。

討論如何制訂國家減碳目標,必須先理解到碳定價只是減碳政策工具之一,LSE報告相當深入評估了三種最適合台灣背景的措施——優惠費率、碳抵換和緩解投資補貼——但環團目前過度聚焦在高碳洩漏風險係數、優惠費率、碳抵換倍率等扣減方案,將之視為「胡蘿蔔」。扣減方案是為了緩衝國際競爭與民生經濟壓力,且碳抵換有設定10%扣除上限,充其量只是承受碳費棍棒的緩衝護具,真正的「胡蘿蔔」是產業補貼,惟台灣給予的並不算多。

以最受環團詬病的化石燃料補貼來說,國際能源總署(IEA)指出台灣2022年總化石燃料補貼金額約100億美元,約佔GDP1.3%。比照國際貨幣基金(IMF)對全球主要工業國家的補貼金額統計(其中無列入台灣,本文台灣部分引用IEA資料),台灣的總化石燃料補貼金額GDP佔比在全球主要工業國家中最低。

2022年全球主要工業國家石化燃料補貼。(作者提供)
2022年全球主要工業國家石化燃料補貼。(作者提供)

此外,在環團痛批減碳目標低於國際基準時,也錯誤連結了碳排放覆蓋率與國家減碳目標的關聯性。扣減各項方案後實質徵收的台灣碳費估算額,並不能直接連結到國家減碳目標,因為自主減量計畫的成效也會降低國家總體碳排放。而且碳費只是減碳政策工具的一種,用於節能新設備與新投資的緩解投資補貼、再生能源基礎建設等「胡蘿蔔」,同樣會反映在最終的減碳成效當中。

台灣永續發展工作還有許多努力的空間,但我們必須每一步都認真、務實看待,找出有效的做法,而不是抱著錯誤資料振振有辭。鼓動反商輿論無助於台灣永續發展,真正能降低碳排放的穩健措施,才是守護我們美麗地球環境,幫助台灣企業成為新時代經濟巨人的解決方案。

*作者任職於一間小型顧問公司,為客戶做產業研究與市場策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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