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覆議案》卓榮泰提「未議而決」程序嚴重瑕疵:難認具法律成立要件

2024-06-19 10:45

? 人氣

行政院長卓榮泰19日赴立法院說明職權行使法及中華民國刑法移請立法院覆議案及備詢。(陳昱凱攝)

行政院長卓榮泰19日赴立法院說明職權行使法及中華民國刑法移請立法院覆議案及備詢。(陳昱凱攝)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9)日到立法院針對國會改革覆議案進行報告並備詢。卓榮泰指出,兩案修正條文在立法院未經實質審議及討論,並限制對一件委員表達意見,悖離「民主議事程序應尊重及保護少數」原則,而有「未議而決」的程序嚴重瑕疵,違反憲法第63條「議決」法律案的規定。故兩案修正條文之全部,難認已具備「法律」的基本成立要件,行政院基於憲政機關須「依法行政」的立場,執行上即有窒礙。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卓榮泰表示,應邀到立法院列席報告,是基於年5月28日立法院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議通過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增訂「中華民國刑法」第5章之1章名及第141條之1條文,有違反憲法上民主原則、權 力分立原則,以及正當法律程序等而侵害人民權利之虞。

卓榮泰說,其中包括「審議程序違反民主原則;要求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及備詢違反憲法;立法院質詢權、調查權及聽證的行使違反權力分立原則及侵害人民基本權利;人事同意權的行使恐導致憲法與法定機關職權行使產生窒礙;藐視國會的處罰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比例原則及正當法律程序」等窒礙難行之處,經行政院院審慎研議結果,提請覆議。

另外,總統賴清德於就職滿月記者會上也表示,最近在野黨進行了幾項法律修正案引起社會憂心,在這種狀況下行政院院長提出覆議,呼應民意的要求,賴清德認為,「我想社會是接受的」,這可以從超過百分之50的民眾支持行政院提出復議案看得出來。

賴清德表示,行政院提覆議案並不是為了要跟立法院對抗,而是尋求另外一個機會,讓立法院重新審視法案的內容。賴清德說,這個方向是好的,所以也呼籲立法院應該要把握這難得的機會,因為再過2天左右就要進行投票,非常期待在這個48小時內大家能夠坐下來充分討論回應民意的期待。

卓榮泰:已悖離「民主議事程序應尊重及保護少數」原則

卓榮泰指出,立法院於委員會、黨團協商及院會審議時,未經過實質審議及討論,並且限制持反對意見的委員充分發表、辯護其意見及對多數意見提出批評的機會,已悖離「民主議事程序應尊重及保護少數」原則,而有「未議而決」的程序嚴重瑕疵,違反憲法第63條「議決」法律案的規定。故兩案修正條文之全部,難認已具備「法律」的基本成立要件,行政院基於憲政機關須「依法行政」的立場,執行上即有窒礙。

卓榮泰也表示,依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3項規定,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並無課予總統定期為國情報告之義務。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第15條之1及第15 條之 2 第1項規定總統「定期」或「不定期」赴立法院院進行國情報告,將妨礙總統日常政務的行使。另外,總統國情報告的時程及內容,也可能與行政院的施政報告重疊,除引發權限爭議外,亦會造成政務執行的窒礙。

喜歡這篇文章嗎?

羅立邦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