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德院長賴清德9月25日赴立法院進行治水報告,在野黨立委孔文吉昨質詢賴清德,陳建仁水災期間去金門玩、蘇嘉全跑去日本、還有立委邱議瑩跑去波蘭,對比薛香川在風災時跟岳父吃飯就黯然下台,民進黨不該分在朝在野,要以相同標準對待,這樣子對薛香川合理嗎?
賴清德則表示,相關的人士,包括立法院長蘇嘉全有說明了,副總統陳建仁也道歉了,「過去就讓它過去,未來治水要落實治水不要口水的目標。」
功德院長賴清德,此言一出,不知是故意還是無意「獨漏」幫同為執政黨的立委邱議瑩護航,也為民進黨兩套標準的偉業再添上一例,更引發民間輿論譁然。
不過身為中華民國的一分子,必須探討,功德院長賴清德的「過去就讓它過去」,究竟是「Pass」與「Let it be」,這關係於我國最高行政機關領導者的人格與其領導型態。
「Pass」與「Let it be」同樣都有讓它過去的意思,但深含的意味卻不太相同。
一、Pass:是不管自己心裡能不能接受那個狀態,都強迫自己去接受,讓它成為過去。
二、Let it be:則是凡事別太再意,順其自然就好。
就目前蔡英文、賴清德所主政之國事政策中,合適使用「Pass」型態去處理的,不外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及《促進轉型正義條例》。
首先,我們談談《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
2016年7月25日,立法院臨時會三讀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民進黨因持有立法院委員多數優勢,在106人出席、70人贊成、33人反對,以及3人棄權下通過。行政院設「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賦予該機關包含調查、返還、追徵、權利回復等權限,追討自1945年以後,政黨不當取得之財產。
此條例規定,自1945年8月15日日本二戰投降算起,政黨的財產如果不是來自於黨員繳的黨費、政治獻金、政黨補助金及衍生利息,則推定為「不當黨產」,並將凍結處分,政黨必須自行申報證明其屬有當,否則將依序歸還國有。
按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85號之意旨,行政機關不能享有逾越行政權的權限,不得侵犯其他機關憲法或法律上之獨立、核心權限,也不能侵害人民的基本權利,因此將「政黨財產調查及處理委員會」設於行政院下,恐有違反釋字第585號解釋之疑慮。
而監察院依據《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行使調查權,認為法律有違憲之虞,曾向司法院聲請釋憲。當時監察院提出聲請後,引發行政院批評,以致兩院頗有交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