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立委提案修正《保險法》,擬將保險業海外投資上限從現行45%降至25%,但根據估算,此舉將促使超過9兆元資金回流台灣,手握龐大資金的業者為了尋求投資標的,股市、房市恐遭熱錢大水漫灌,金管會、中央銀行期期以為不可,也有立委直言,屆時將步入「大炒房時代」。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3)日邀請金管會主委彭金隆、財政部長莊翠雲針對「如何促進保險業資金擴大參與公共建設,加速建設之推動」進行專題報告,央行副總裁嚴宗大、國發會、經濟部及交通部官員列席備詢。
台灣壽險業整體資產規模快速成長,資金規模從2003年約2兆元逐年升至今年5月底已達32.42兆元,但國內固定收益債券市場的收益率、年期及胃納量相較國外明顯不足,使得壽險業夜面臨利差及資金去化壓力。
回顧相關修法歷程,1992年新增《保險法》第146條之4,規範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總額不得超過該保險業資金5%,但主管機關得視經營情況逐年予以適度調整,最高不得超過該保險業資金20%。
此後,由於國內利率長期處於低點,考量國外市場報酬率較高,而且國內市場投資工具有限,因此於2003年修法將國外投資額度上限由保險業資金的20%提高至35%。因應保險業資金規模快速增長,2007年再度修法將上限提高至45%,並且增訂保險業國外投資額度申請核准的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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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立委提案將保險業海外投資上限調降至25%,彭金隆今日說明,依照壽險業總資產約32兆元計算,預估壽險業海外投資必須減少超過9兆元,業者將大幅改變資產配置。
彭金隆指出,保險業為了獲取長期穩定報酬,海外資產多為長期投資固定收益類債券,假設原本持有第10年將可回本,如今中途解約、在短期內拋售,恐將面臨鉅額損失,影響層面之大不容忽視。
此外,雖然《保險法》對於保險業各種投資工具都有規範上限,但股票、不動產都屬於可投資項目,而且不必經過金管會核准,一旦資金大舉回台,目前國內債券市場規模難以容納,屆時可能流向股市、房市。因此,站在金管會的立場,認為應該維持現狀,不宜貿然調降保險業海外投資限額。
嚴宗大表示,台灣是經常帳順差國家,包括壽險業和政府基金應該讓資金投資國外,達到平衡國內經濟的效果。
至於大量資金回台,是否推動新台幣匯率強升,甚至影響美國對於匯率操縱國的認定?嚴宗大並未具體回應,但他也提到,台灣的債券市場容納量有限,屆時恐將衍生一些問題。
連署提案的立委羅明才在質詢時則強調,他的目的不是要讓熱錢回台炒股、炒房,而是引導保險業資金投資台灣、帶動產業升級、創造就業機會、提升員工薪資,「9兆元也可以分批慢慢進來啊!如果到時候年輕人還是沒有加薪,那我薪水全部捐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