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翁曉玲、林思銘,兩位委員共同提出的《憲法訴訟法》修正案,雖然立意良善,然之所以被藍綠兩黨在程序委員會退回,其實是有各自的政治考量,也就是對於中華民國憲法地位的看法不同,卻意外形成交集而退回翁曉玲、林思銘,兩位委員共同提出的《憲法訴訟法》修正案,這可說是藍綠政治的「畸形共識」。
該《憲法訴訟法》修正提案,扼要地說,該提案目的係在於經由將大法官現有總額予以明確定義,以避免在審理如:死刑是否合憲的重大案件時,憲法法庭出現「寡頭判決」的權力問題。
然而,從多數藍營的委員角度來看,憲法法庭就是代表中華民國憲法在法律實踐場域上的神聖不可侵犯性,「大法官」就是神聖不可侵犯的中華民國憲法的執行者,就算明知有被染綠的可能性,仍然過不了心中這個坎,必須予以高度尊重,不可輕易修改,於是做出退回同黨同志的《憲法訴訟法》修正提案的決定。
至於,從少數綠營的委員角度來看,現在憲法法庭的運作,可不再是由中華民國憲法框架裡的大法官運作,而是台獨總統所任命的大法官來決定,針對「中國」國民黨翁曉玲、林思銘,兩位委員的共同提案,不論其內容為何,當然一律封殺先。
於是,藍營委員對於中華民國憲法的高度尊重、綠營委員對於中華民國憲法的絕對否決,形成了「畸形共識」而做出在程序委員會退回該案的藍綠交集決定,實在諷刺。
不過,翁曉玲、林思銘,兩位委員的修正提案,係採「編制員額」來明確定義「現有總額」以避免大法官們在審理重大案件時的「寡頭判決」,這樣的做法還是沒有跳脫「數字決定數字」的多數決框架。
若再一次提出《憲法訴訟法》修正提案,憲法法庭在面對如死刑是否合憲的重大案件時,係攸關「大是大非」黑白案件的是非題,不是人頭數數的數字選擇題,這項關鍵命題必須加以考量與釐清!
就算是大法官也是人不是神,當然要高度尊重中華民國憲法。因此,在處理中華民國憲法下的重大案件審理,當然就要「中華民國共識決」才能避免數字的「寡頭判決」的權力問題,也就能說服並爭取多數藍營立委的支持,不再出現「畸形共識」了。
*作者為新黨輿情中心副主任,著有《後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