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被重判 為何綠議員涉詐千萬卻緩刑?郭正亮揭法官主要看這一點

2024-07-28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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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長高虹安(見圖)一審判決有期徒刑7年4個月、褫奪公權4年,前立委郭正亮表示她現在處於認罪與否的兩難局面。(資料照,蔡親傑攝)

新竹市長高虹安(見圖)一審判決有期徒刑7年4個月、褫奪公權4年,前立委郭正亮表示她現在處於認罪與否的兩難局面。(資料照,蔡親傑攝)

新竹市長高虹安在立委任內涉嫌詐領助理費,台北地院一審判決有期徒刑7年4個月、褫奪公權4年,並自26日起停職新竹市長,不過,前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周雅玲詐領助理費1388萬元,卻僅被判處8個月並緩刑3年,引發討論。對此,前立委郭正亮表示,這是因為法官認定周雅玲案的助理費是公用大於私用,而高虹安涉及的錢雖只有11萬多,但都被認定為私用,不過公用、私用到底是怎麼認定的,法官應該要告訴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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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正亮27日在政論節目《新聞大白話》中表示,詐領助理費案的審判去年有個例子,周雅玲詐領助理費1千多萬元,不過她證明用在服務處的錢更大,表示她公用大於私用,那為什麼這個邏輯沒有用在高虹安身上?

郭正亮指出,高虹安有提出助理費公用的相關證據,比如綽號「公衛文」的高虹安前助理王郁文就出來說,薑母茶、咖啡、衛生棉等都是辦公室用品,但法官不採信,問題就在這裡,高虹安涉嫌詐領的金額只有11萬多,但法官認定都是私用,高虹安則認為全部都是公用,「公用、私用到底是怎麼認定的?」

郭正亮說,因為高虹安就是不認罪,所以跟法官槓上了,現在高虹安也不能回溯證明那些用品是真的公用,能證明的只有一個人證王郁文,但法官不採信。可是這就卡到一個問題,「法官憑什麼認定這個是私用,法官應該要告訴大家。」

郭正亮強調,依據以前的判例,只要公用花費或投注在服務處的開銷超過貪污的金額,法院基本上就認定為公用,以前基本上都是從寬認定,只要把錢還回去就可以了。郭正亮認為,高虹安現在處境兩難,重點是上訴有沒有翻案的可能性,如果她在乎的是刑期變低,那就看高虹安要不要考慮認罪,不過一旦認罪停職就確定了,但也會被減刑,「如果這樣硬槓下去,搞不好7年4個月就定讞了,高虹安就會很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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