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嘴周玉蔻、蔡玉真因烏龍爆料前中國小姐張淑娟是「晶華緋聞案」女主角,還稱其「滾床單」被一狀告上法院,台北地院一審對周、蔡兩人各判1年6個月徒刑。而張淑娟不滿兩人始終未認罪,請求繼續上訴,台北地檢署今(14)日證實,已正式就周玉蔻、蔡玉真量刑部分,向高等法院提起上訴。
北院在2024年11月26日做出一審判決,判決指出周玉蔻、蔡玉真在根本未曾向張淑娟查證之前提下,假借部分具體存在之事件(如張淑娟為中國小姐、華航空姐等)刻意與不實事由、時間錯置、拼湊、扭曲而形成之假消息之張冠李戴手段,於傳播媒體、社群網路上傳述不實貶抑張淑娟名譽。
北院合議庭表示,周玉蔻自始否認犯行,蔡玉真雖為認罪之表示,然自承其目的僅是為請求緩刑及輕判,且認為起訴內容與事實顯有出入,並自認並無犯意之表示,暨爭執證人戴芝蕙之證述內容,而為實質具體爭執之答辯,顯難認其有真誠認罪悔悟之情,二人犯罪態度均難認良好;依《個資法》判決2人各1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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