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從公司治理的角度來看,執行長兼任董事長通常會造成公司治理大打折扣,從管理學的角度來看是非常不理想的。但根據維基百科上一份簡單的整理表,我們可以看到有許多美國上市企業的執行長都兼任董事長,為什麼股東全體會願意投票選出一個允許這種有損股東利益的結構的董事會成員呢?
在美國的金融市場裡,華爾街的機構投資人通常持有相當大量的上市公司股份,散戶持股相對低,某種程度來說不斷追求最大利益的機構投資人是直接緊盯著管理階層的一舉一動,而不是被動透過董事會——更何況一些持股夠高的機構投資人也會取得董事會席位。只要執行長有任何問題,通常就會即時反映在股價上,對執行長造成立即的壓力。在這種幾乎是直接監督的背景下,不另聘董事長監督執行長,而是讓執行長兼任董事長,反而可以讓公司在運作上更有效率,更能夠追求營運上的upside,而不至於只是避免downside。
另外一種執行長兼任董事長的原因,是因為執行長本身就是公司的大股東,甚至是最大股東——持有特斯拉股權超過兩成的莫斯克就是這樣的狀況。
「我的行事總是符合事實、透明和投資人的最佳利益,正直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價值,事實會證明我從來不會在這上面妥協。」
在拒絕證管會最初的無罪和解提案後,莫斯克提供了上面這份聲明給多家媒體。其實對華爾街來說,莫斯克無需像被控性侵的美國大法官提名人卡瓦諾(Brett Kavanaugh)那樣高呼自己的「正直」,因為持有特斯拉兩成股權的莫斯克的利益和公司股東的利益幾乎是完全一致的,任何企圖以執行長的職位圖利自己、以至於傷害到公司股東權益的行為,都像謝遜的七傷拳一樣是「傷人七分,損己三分」。
換句話說,就算莫斯克兼任董事長,股東也無須擔心莫斯克意圖楷自己的油。反之,從上市之初就兼任董事長的莫斯克,讓特斯拉以前所未見的決斷力和速度攻入包含電動車在內的各種顛覆性市場,逼得由專業董事會監督的專業經理人管理的傳統汽車製造商左支右絀——即使是在最近風波不斷、股價重挫之後,特斯拉股價仍然是2010年上市時股價的13倍,就是一個最好的證據。
儘管好事的媒體們紛紛趁機打落水狗,我認為可見的未來裡,莫斯克仍然是唯一能夠帶領特斯拉力戰終於覺醒、奮起直追的恐龍車廠們的領袖。
話雖如此,另外聘用專任董事長來監督和輔助莫斯克,的確是值得期待的新發展。雖說證管會與莫斯克的和解協議裡的這個決定,懲罰意味高過於實質影響,但從近來莫斯克身心的變化來看,今日的特斯拉這個重擔對單一一個領導者來說,的確是太沈重。如果能夠找到莫斯克和資本市場都能夠信任的董事長,不管對於莫斯克或者全體股東來說,都是一件好事。
最少,如果有一個可以在火爐旁邊喝威士忌邊討論的對象,莫斯克可能就不再需要仰賴唑吡坦⋯⋯
*作者楊建銘(Jerry Yang, CFA)現任巴黎風險資本公司Hardware Club管理合夥人。台灣大學電機學碩士、法國HEC Paris MBA,CFA持證,在亞洲、矽谷和歐洲半導體業十二年,包含創業四年。(更多好文請見作者英文部落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