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本文要談的並不是梅里奧達斯、小豬霍克與其他騎士團成員的冒險旅程,也不是愛德華與阿爾馮斯和父親大人催生的七名人造人的大混戰,更不是千禧年世代根本沒聽過的1995年賣座驚悚電影〈Seven〉——想想當時布萊德・彼特的女友還是葛溫妮絲・派特羅,夠遙遠了吧⋯⋯
本文要談的,是日前紅杉資本合夥人Alfred Lin對於他們投資的新創DoorDash的評論:
「在紅杉我們有一個投資理論:好的投資最少會與七大罪之一有關,而Tony(DoorDash執行長)同時照顧到兩個大罪:怠惰與暴食。」
DoorDash是2013年由包含Tony Xu在內的四位史丹佛大學生在帕洛奧圖創辦的,投資人包含Khosla Ventures、軟體銀行、KPCB和新加坡主權基金GIC等,歷史上累計募資金額接近十億美元,八月從Coatue Management和DST Global手上募完E輪後,估值爬升到四十億美元,軸心業務是餐廳食物外送服務。
不管是DoorDash,或者與其劇烈競爭著的Uber Eats、Deliveroo⋯⋯等一干新創,他們抓準的都是肚子餓但懶得出門覓食的消費者——就像我合夥人一樣——提供同時可以滿足他們「怠惰」與「暴食」兩大罪的服務。
故意使用「罪」(sin),而不是「慾望」或者「需求」來解釋投資,乍看之下有點做作,但比起路人甲都琅琅上口的「滿足慾望」和「供給需求」來說,的確可以刺激創業家和風險資本家不同的思考模式。
下面我們就七大罪、依理解與想像的困難度由低到高逐一分析。
暴食(glutony)
這應該是最簡單的原罪,包含前面提到的DoorDash等食物外送新創在內,所有與餐廳和食物相關的新創都屬於這一種原罪的範疇。
值得注意的是,Web 2.0年代的這類新創以Yelp等餐廳評論網站為代表,透過由使用者或評論家撰寫的餐廳評論,吸引使用者查詢特定區域的餐廳並選擇前往消費,網站則透過餐廳支付的廣告費把網站流量轉換成營收。這種模式有明顯的利益衝突——品質不好的餐廳透過支付廣告費「購買」評比——但是由前PayPal團隊成員在2004年創辦的Yelp光靠這樣簡單的生意模式,也在2012年以$1.4B左右的市值成功上市,但這幾年下來營運利益雖然在損益兩端起起伏伏,但市值仍爬升到$3.8B,雖然已經不再需要從市場募資,但未來長期到底能否成為健康穩定獲利的公司,仍有相當疑慮。
行動網路的年代,則以Foursquare為代表性公司,透過善用智慧手機的定位功能,結合社群網絡提供區域性的餐廳推薦服務。成立於2009年的Foursquare至今仍未上市或者出售,歷史上總共募資超過兩億美元,投資人包含本專欄常客Union Square Ventures以及安德遜・霍洛維茨,2016年E輪私募時股價大幅下修,估值跌為三億五千萬美元左右,但今年營運據說已經開始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