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塑膠、廢紙作為產業用料進口的相關規定修正正式發布!環保署先前接連兩月預告修正「屬產業原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的公告事項,來應對國內進口量大增的廢塑膠與廢紙,今(1)日環保署正式公布修正事項,3天後開始實施。
相較於前一次預告,環保署今正式公告的版本,最大的不同在於取消再生塑料僅供國內業者使用之限制,同時在進口廢塑膠方面,加入不得附著土壤的規定,以防範國外疫情危害本土。
環保署於今年8月預告修正相關規範,廢塑膠進口來源需是國外製程的不良品或下腳料,限制為單一材質或單一型態,來源非屬製程不良品者,以單一材質及單一型態為限;廢紙部分則只限進口回收的未漂白牛皮紙或紙板、及瓦愣紙或紙板。進口資格則進一步限定由合格工廠輸入及使用,貿易商不得再自行輸入。
禁止再生塑膠粒出口 業者反彈
9月初環保署重新預告微調,預告期間從60天縮減為14天,並增加塑膠及紙類的再處理業者,進口時應檢附用途證明文件之規定,證明進口廢塑膠與廢紙後是直接做成產品、或供貨給國內製造商使用,以供備查。也就是說,業者不得將廢塑膠製成的再生粒以原料名義出口,然而這項規定在後續的產業公聽會中,引起許多業者的反彈。
公聽會上不少塑膠再製業者表示,國內的再生塑料需求並不大,一味限供國內製造業使用,反而會導致供需失衡,也不利於貿易流通和經濟規模的擴大。環保署廢管處處長賴瑩瑩說,考量產業界的需求,且工業局也有來函建議不要限制出口,如今在正式公告的版本中,已經刪除需供國內製造商使用的條文。
廢棄物進口量增 台恐成洋流垃圾島
受去年底中國實施禁廢令的影響,國內廢棄物進口量增加,經環保署調查,今年1到7月的廢塑膠進口量較去年同期增加15萬噸,約成長2.63倍;廢紙進口量也較去年同期增加約19萬噸,加上媒體直擊部分事業廢棄物遭夾帶垃圾進口,台灣是否成為下一個洋垃圾聚集地引起社會高度重視。
先前環保署副署長張子敬在8月預告修正的記者會上,曾言要避免進口廢紙、廢塑膠來台製成原料又外銷的「低階加工」,9月的重新公告中便加入此規定。賴瑩瑩表示,這次修正的重點在於對進口事業用廢料的品質管控、和進口者條件限制,來擋下中國實施禁廢令後對台灣造成的衝擊。
不同於一般事業廢棄物的進出口,需事先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後才能執行,以往列為「屬產業原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者,包含廢木材、熱塑型廢塑膠、廢紙、廢鋼…等數品項,皆不在此限。
賴瑩瑩說明,由於目前產業用廢料進口,不需進行事先的許可申請,難以辨認業者進口用料的實際用途,預計半年後會修正《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讓產業用廢棄物的進口也邁向事前許可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