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為了11萬賭刑期,可能嗎?

2024-08-05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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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新竹市長任內捐助公益繁多。(資料照/新竹市市政府網頁)

高虹安新竹市長任內捐助公益繁多。(資料照/新竹市市政府網頁)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一案,檢方起訴認定高涉貪金額46萬元,在台北地院一審判決書上則指出為「11萬6514元」判刑7年,掀起一波「比例原則」之爭。而高的前助理王郁文則是貪污三位數「466元」,判刑2年。也有人認為,即便拿取1元也是犯罪所得,在判決書出爐不到兩週時間,各大社群與論壇正處於金額與刑期的筆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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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是,再翻開助理費歷史判決,民進黨籍新北市議員周雅玲1388萬元及前立委陳賴素美758萬元,法官均以「實際支出大於所請領補助款」,表示貪污到的這些錢「小於用於民眾服務及捐助上」,所屬刑期則為8個月與2年,緩刑3年與5年,但民眾黨高虹安案法院則是認定這少數助理費金額是落入私人口袋,而不認為高與助理所述之「咖啡、薑母茶、生理用品」是供辦公室同仁及賓客使用。可想而之藉由執政者指揮司法體系,司法體系再由自身專業與裁量權鑽取法律模糊地帶,因而產生判決不一但均符合法律之處分,以便效忠當局執政者及袒護其隸屬涉案同志。

從事政治工作的人都知道,當立院面臨挑燈夜戰審查及表決時、院會攻防前守夜時、三不五時來個甲動時,甚至在選區這塊的年節及假日出勤跑基層時,立委及助理們時常奔波與加班、犧牲節假日,以致於常聽到許多政治人物表示:做這份工作,最對不起的就是家人。立院助理不同於公家機關約聘僱人員,助理費一個月總數42.5萬與加班費8.5萬是死豬價,預算編列內人數上限為14人,也不像公家機關可以隨時補休,或是有足夠的預算支出助理加班費。政治工作者其實付出遠遠超過實際所拿,大家不過是憑專業與熱情,而身在最慢四年就要接受一次考驗的情況下,在充滿不確定因素的環境中力爭社會認可選民支持,才能獲得下一份為民服務的工作。

再繼續探索高虹安擔任市長後相關新聞,舉例112年8月訪視新竹慢飛兒庇護工場時以個人名義捐款25萬、113年4月到新竹仁愛之家自費添購數套桌遊捐贈孩子們、同年4月花蓮地震時捐出當月薪水約19萬響應賑災、113年7月新北地院判決節目名嘴於高選舉時不實指控需賠償10萬元,高也全數捐於新竹市消防局添購滅火設備。高虹安原理工科系畢業任職工程師與出身科技企業,在鴻海上班時年薪即達千萬,擔任立委及市長後年薪約200多萬餘元,歷經科技業與政治工作後仍然收入不差,也難怪柯文哲說:以高的社經地位,不會去貪污11萬。

高虹安一審判決已結束,判決書所寫11萬也已成定局,依法被停職的事實也成,媒體鋪天蓋地的追殺也沒有停過,惟公道自在人心,政治工作的辛酸鮮少人知道,但可受公評的事實與比較呈現在我們眼前,整件事情的是非對錯、法律的公正性,我們可以更加思考。

*作者為地方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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