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段時間,仍是二○二○年民主派初選的宣傳時期。我預計一旦未來被香港政府通緝,知悉我離港決定的人或會惹上官非,被指控協助我離開香港。因此基於安全考慮,我並沒有與團隊、家人商量,內心藏著一個大秘密,但又貌似如常地過活。
這並不容易,也並不好受。
那段時間,我特意相約很多熟悉的好友見面聚餐。雖然香港與外地的交通非常方便,但有些好友被捕後旅遊證件被沒收;當時也正值疫情,尚未開放,在海外相見也不容易。我與他們聚首時,便暗暗感嘆不知何日再見。
六月二十五日,我最後一次離開在東涌的家。那是一頓很漫長,又很快速的晚飯。內心的糾結影響了時間的流逝,使它變得絕對主觀;理性和感性對現實的詮釋被不安和不捨打亂,我想留住眼前一刻,奈何卻深明時間終將向前。我仔細地觀察餐桌上的一切,卻又非常清楚,我最好快一點忘掉。
由於我早已與家人分開居住,不時都會帶來行李箱出入,在享用過晚飯後,我徐徐收拾行囊,準備起行。當時擔憂在機場可能會被海關或警察攔下,因此我將所有電子儀器都清乾淨,只帶了一個背包以及手提行李箱,盡量輕裝上陣,減省它們被沒收時的麻煩。
眾志的年宵外套、監獄的書信、幾件替換衣物……很多富有紀念價值的物品,包括立法會議員時期的文件、《青春無悔過書》贏得的書獎等等,都要被遺留在家,等待一位不會回來的主人。
之後我重新回到安全屋,收拾好心情,等待出發的日子。
我記得那天起來,就好像二○一七年準備上庭迎接公民廣場案判決一樣,周遭事物色彩變得鮮艷,五感特別靈敏。二○一七年上庭前,我們早已知道唯一的判決結果是入獄;二○二○年啟程前往機場前,無論是登上前往倫敦的客機,或是會被拘留在邊境,雖然處境大相逕庭,但對我來說,都是猶如二○一七年般糟糕透頂的結果。
我的人生,就像是一根浮木漂浮在名為香港政治的急流上,在身不由己的客觀環境下,做有限的自主決定。一顆爛橙和一顆爛蘋果擺在眼前,我只能選擇其一,然後接受自己的決定。
戴著一頂漁夫帽,我乘坐計程車來到機場,守在門口的警衛查看了我的登機證後,便讓我通過。當時機場仍實施疫情下的出入限制,只能讓持有效登機證的乘客進入,連飛機接送都有非常嚴格的規定,務求減少人群聚集。我順利進入機場,意味著我有驚無險地通過了第一個檢測。
航空櫃檯登記,成功通過。從離境大廳進入禁區之間,相隔著檢查香港身分證的電子通道。通道是由兩道閘門組成,將身分證插入機器檢查,驗證成功後取回身分證,第一道閘門會隨之打開,進入後你將被困在兩道閘門之間。設計原意是讓入境處職員以最有效的方式將嫌疑人士拘留,但這道本應只花三十秒的程序,卻成為整個行程中最令人膽戰心驚的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