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壟斷搜尋市場:美國司法部擬要求剝離Chrome、Android等關鍵業務

2024-08-14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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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遭美國法官裁定違反「反壟斷法」。(美聯社)

Google遭美國法官裁定違反「反壟斷法」。(美聯社)

全球搜尋引擎龍頭「谷歌」(Google)遭美國法官裁定違反「反壟斷法」後,有美媒引述消息指出,美國司法部正在權衡多種方案,包括可能拆分Google,以解決其壟斷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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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邦法官梅塔(Amit Mehta)5日作出歷史性裁決,認定Google每年投入數百億美元,以維持其在搜尋引擎市場的非法壟斷地位。這一裁決為美國反壟斷執法機構對科技巨頭採取更積極的法律行動開了綠燈。Google可能因此面臨被迫剝離安卓(Android)操作系統和Chrome瀏覽器兩大業務的風險。

《紐約時報》(NYT)13日報導,美國司法部正在考慮向聯邦法官提出對Google的補救措施。據知情人士透露,這些方案可能包括:拆分Google的一部分業務,如其Chrome瀏覽器或Android系統;迫使Google將數據開放給競爭對手;要求其放棄不公平的協議,也就是確保Google成為主流手機和網路瀏覽器預設搜尋引擎的協議。

Google長期以來與多家科技公司達成預設搜尋引擎協議,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與蘋果(Apple)的長期合作,以將Google設為iPhone的預設搜尋引擎,光是2022年就向蘋果支付了高達200億美元。

除了蘋果,Google還與火狐(Firefox)瀏覽器開發商Mozilla、三星(Samsung)、摩托羅拉(Motorola)和索尼(Sony),以及通訊商AT&T、Verizon和T-Mobile等達成了類似協議。審理此案的法官梅塔(Amit Mehta)認為,這些協議是Google維持壟斷地位的關鍵手段,使Google搜尋引擎的市場佔有率保持在約90%,從而讓許多競爭對手在尚未成長之前就夭折。

Google、谷歌。(美聯社)
Google、谷歌。(美聯社)

對網路產業的未來有何影響?

在反壟斷案件中,法院或監管機構對違規公司的補救措施,包括拆分公司、限制業務行為或其他恢復市場競爭的行動,都可能對整個行業或市場造成重大而長遠的影響。1984年,美國司法部依據反壟斷法拆分了電信巨擘AT&T,將其分拆為一家新的AT&T公司(專營長途電話業務)和7家本地電話公司,從而促使美國電信業進入競爭時代。

1997年,微軟(Microsoft)在反壟斷案件中被判定在個人電腦操作系統領域擁有壟斷地位,並面臨司法部要求拆分的威脅。儘管後來的上訴推翻了拆分令,但核心法律結論得以維持。隨後,微軟未能在新興的網路行業中保持主導地位,為Google等新興公司創造了發展空間。

對於Google而言,司法部提出的補救措施同樣風險極高。該公司透過搜尋引擎業務,已成為市值達2兆美元的網路巨頭。去年,Google從其搜尋引擎及相關業務中創造了1750億美元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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