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控今(20)日下午公告,董事會決議向金管會申請投資新光金控,正式對新光金啟動非合意併購(俗稱敵意併購)。金管會銀行局主任秘書侯立洋今天傍晚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還沒有收到中信金的申請案,收到後將按非合意併購的4個原則進行審查。
金管會政務副主委陳彥良下午也出席記者會,媒體詢問此案,陳彥良說,「進行中的案件不予評論」,不過金管會的基本態度是,一、合法合規,開大門走大路;二、金融市場本身秩序的安定;三、股東權益保障。
陳彥良說:「開大門走大路,合法合規,這就是我們基本的態度,其他的東西,因為案件還沒有進來。我們沒有辦法多做評論。」
侯立洋隨後也談到,中信金今天才開董事會,沒那麼快,金管會還沒收到中信金的申請案。他表示,這並非國內第一件非合意併購案,國票金控曾經向金管會申請公開收購三信商銀,最終失敗;富邦金控也曾經循非合意併購規定,公開收購日盛金控,最終成功。中信金申請投資新光金,可以說是金控對金控非合意併購的第二案。
侯立洋表示,金管會銀行局將依4點原則進行審查,也就是金管銀控字第10702744482號令,中信金須符合資本充實、經營能力佳、有國際布局發展能力、企業社會責任良好等4項要件。
市場臆測中信金將申請收購新光金逾25%
金管會規定,非合意併購的公開收購,第一次申請,應取得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超過10%,而且,自主管機關核准投資之日起3個月內,須依公開收購相關規定一次購足股份。
市場臆測,中信金第一次申請一次購足新光金的比率,會超過25%,如此才能一次就把新光金納為中信金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