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柯文哲無保請回,北檢一次失敗的「大鬥法」

2024-09-02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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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心證,京華城圖利關鍵在彭不在柯

從北院的兩份裁定書看,法官心證認為京華城的容積獎勵「客觀上確有違法之情形」,且有監察院糾正案文可供稽考,既不符合「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四條」(無當地分區發展計畫),亦不符合「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不符合都更要件),也不符合公益性和對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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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別在於,法官認定身兼都委會會議主席和京華城專案管理人的彭振聲「扮演關鍵角色」,彭與應曉薇、沈慶京等人間之犯意聯絡、行為分擔為何等重要事實,有待檢察官釐清;且還有都計委員潛逃中,堪認彭與此案共犯「已有互相配合為不實陳述之動機及可能」。但對柯文哲,則是接受了柯的說法:一,柯文哲不是都委會的與會人員,無從知曉開會情形,二,柯文哲沒有相關專業,故信任彭振聲的「專業意見」和都委會的「多數決」,「尚非無據。」這也是柯文哲在步出北院向支持者簡單說明的,京華城容積率為何變成百分之八百四十,在送公開展覽再送都委會的過程中,他完全沒有過問,因為市長不適合過問單一個案,直到媒體吵開了,他才知道這個案子的容積率最後是百分之八百四十。

案件發展到此,可以想見,若法官採信柯文哲的說法,目前檢調手中的幾個案件,包括北士科、第一魚果市場改建、南港轉運站BOT等,柯文哲都可以「市長不過問個案」輕騎過關,至於台智光,柯文哲還曾與市議員激辯,問題就更小了。換言之,若拿不出更具體的證據,證明上述案件是柯文哲明知有違法之虞還「指示」通過,檢調若要在「圖利罪」上掰倒柯文哲,未必容易─除了精神上可能折磨柯文哲。

小草群聚施壓,是政治干擾司法的兩面刃

北檢在事證掌握未達「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的情況下,率爾聲押却被地院駁回,更大的後遺症是,民眾黨支持者五十六小時群聚於院檢周圍,人數雖不若一般群眾運動來得聲勢浩大,但多少也是一種「群眾動員對司法的施壓」,這是兩面刃,北檢固然顏面受損,另一方面多少也折損北院的公信力,柯文哲感謝法官「扛住了」的同時,難免開啟另一種懷疑;法官扛住或扛不住的到底是司法公正還是政治施壓?

柯文哲無保請回,只能說明檢調事證不足,不表示他能就此脫身,而柯文哲的清白,最終還是要由司法做最終裁判,而非「小草」們的群眾集會,獨立而不受政治干擾的司法,不能只靠扛得住的法官,還得靠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不因政治考量躁進或企圖依憑辦「大案」以搏功的檢察官,更需要擁有群眾動員能力的政治領袖自我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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